“案件暴露出多个财务管理漏洞,建议认真研究整改,在全区层面排摸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财经纪律落实专项检查,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督管理措施。”去年,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区监委从一起案件入手,向区财政局及两家涉案单位发出了三份监察建议书。
2018年底,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在对审计移交线索的调查核实中,发现章水镇会计王某某竟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私自挪用财政专户资金84次,总额达1100余万元。2019年2月1日,王某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王某某的作案手段其实很拙劣——初始密码直接登陆财务专网,盗用主任手中的基建专户法人章,虚列支出科目,从而绕过层层审核将公款打入个人账户。
“然而,他的大胆行为竟然两年没被人发现!甚至借调到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公路管理段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又故技重施挪用起公路段的资金。”办案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挪用公款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漏洞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
针对这起典型案件,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分别向两家涉案单位章水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以及对该案负有监管责任的区财政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案为鉴,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几家单位迅速行动,逐一对标整改到位,制定出台专门管理办法,扎紧制度笼子。
该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专项资金支付问题,会同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环节监 督审核;启动全区168家行政事业单位及9个乡镇下辖的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情况专项排摸;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 度,同时推动今年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全面上线。”
今年,该区财政局在牵头开展内控建设自评和实地核查中发现,全区各单位均对财政资金管理内控程序作了进一步完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控制审批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等控制机制也得到了严格落实。原案发单位章水镇还邀请第三方单位对镇政府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完成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指引手册,基本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
纪检监察组会同财政局对基层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管理内控建设实地检查
监察建议书的标本兼治作用,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案例。海曙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实现查处一案、整治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区财政局派员到乡镇开展财务管理授课
为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点到为止”,海曙区纪委区监委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监察建议落实情况报至区纪委区监委,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持续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努力做到每一份监察建议书中的问题得到解决,背后的制度问题得到完善。
据悉,2019年以来,海曙区纪委区监委积极运用《监察建议书》,共指出问题15条,提出监察建议23条,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2项,进一步提升了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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