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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咨询不断!公安答疑:犬只准养登记可以在线办理了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6-12 18:12: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宁波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6连冠

  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沈之蓥 通讯员 贝璐杰 徐鹏飞

  今年6月1日,《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准养登记制度。今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了提升管理效率,我市将传统纸质犬证升级为电子犬证,以“植入式电子芯片+二维码犬牌”的模式替代传统塑料犬牌,同时推出“网上办”服务。

  随着《条例》实施,相关执法部门对违规养犬行为动了真格,已查处一批不文明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又因如今的犬只准养登记与以往有所不同,因而最近一段时间相关咨询不断。据公安部门统计,每天会有近70位市民打来电话,而截至目前已有1400余人前来咨询,问题集中在“怎么办理犬证”“去哪里办理犬证”“我家是重点管理区吗”等。

  对此,公安部门特意发布提醒:我市已推出犬只准养登记“网上办”业务,犬主在线填写相关信息,通过审核后再前往便民服务点办理(主要是电子芯片注射)。具体操作流程是:关注“宁波公安”微信公众号,然后选择“犬证登记”,进入“宁波养犬”小程序;接着按照相关提示填写信息,最后时要在网上“预约”相应的便民服务点,确定登记时间。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犬主在线填写信息时,需要用到这些材料:犬主身份证、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三张照片(犬只正面照、侧面照及犬只与主人合照)。

  还要注意的是,养犬管理工作由各部门联合实施。公安机关负责犬只扰民伤人事件处置、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准养登记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犬只收容留检、重点管理区内流浪犬只捕捉和犬只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管理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狂犬病认定、防疫、疫情监测和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指导等工作。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每天咨询不断!公安答疑:犬只准养登记可以在线办理了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6-12 18:12:00

  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沈之蓥 通讯员 贝璐杰 徐鹏飞

  今年6月1日,《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准养登记制度。今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了提升管理效率,我市将传统纸质犬证升级为电子犬证,以“植入式电子芯片+二维码犬牌”的模式替代传统塑料犬牌,同时推出“网上办”服务。

  随着《条例》实施,相关执法部门对违规养犬行为动了真格,已查处一批不文明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又因如今的犬只准养登记与以往有所不同,因而最近一段时间相关咨询不断。据公安部门统计,每天会有近70位市民打来电话,而截至目前已有1400余人前来咨询,问题集中在“怎么办理犬证”“去哪里办理犬证”“我家是重点管理区吗”等。

  对此,公安部门特意发布提醒:我市已推出犬只准养登记“网上办”业务,犬主在线填写相关信息,通过审核后再前往便民服务点办理(主要是电子芯片注射)。具体操作流程是:关注“宁波公安”微信公众号,然后选择“犬证登记”,进入“宁波养犬”小程序;接着按照相关提示填写信息,最后时要在网上“预约”相应的便民服务点,确定登记时间。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犬主在线填写信息时,需要用到这些材料:犬主身份证、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三张照片(犬只正面照、侧面照及犬只与主人合照)。

  还要注意的是,养犬管理工作由各部门联合实施。公安机关负责犬只扰民伤人事件处置、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准养登记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犬只收容留检、重点管理区内流浪犬只捕捉和犬只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管理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狂犬病认定、防疫、疫情监测和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指导等工作。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