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顾盘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6年11月,顾盘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好处费”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顾盘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4月,顾盘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从管理九级降至管理十级);相关违纪款项已清退。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邹聪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问题
2016年至2019年期间,邹聪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香烟、红酒、茶叶等礼品,共计8150元;2019年1月,邹聪以“平息他人举报”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协调费”6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1月,邹聪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在丹东街道某饭店就餐,共计餐费2000元,由该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2020年5月,邹聪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从一级科员降至二级科员);相关违纪款项已清退。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葛乾立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4月,葛乾立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在县内某加油站办理一张不记名的加油卡副卡,挂靠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油卡主卡,供本人私家车加油。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期间,葛乾立多次违规使用该副卡及公司主卡进行加油消费,共计14537.92元。2020年6月,葛乾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清退。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的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的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亲而不清”,违规接受宴请;有的在私车公养等老问题上明知故犯。这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破纪破规,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纠治“四风”是一场持久战,丝毫不能松懈,一刻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作风建设的要求和对浙江工作“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最新指示要求结合起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除积弊、消顽疾、树新风,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继续紧盯易发多发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遏制不正之风蔓延。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严查快处、及时回应,对违反廉洁纪律要求一律公开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