憧憬着有朝一日能随着丈夫在国外定居,田珍(化名)嫁给了网聊认识的美籍男子Antonio(化名)。婚后3年,两人分居两国,一年到头才见得上一次面。她受够了这种聚少离多的夫妻关系,想要结束这段跨国婚姻,却发现“结时容易离时难”。
2016年5月,田珍通过社交网络平台Facebook认识了美籍男子Antonio。经过5个月的网聊,Antonio飞来中国与田珍见面,两人随即确立恋爱关系。“他经常跨国来看望我,当时也没有考虑太多,就草率地结了婚。”田珍说,2017年6月,两人在宁波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
按照田珍的设想,两人在中国登记结婚后,Antonio回美国准备相关文件材料,很快就能帮自己申请到出国签证,然后在国外开始甜蜜的婚姻生活。但事与愿违,3年过去,期待的签证终究没能拿到。而且,婚后,Antonio一年只飞来中国见田珍一次。3年3次,每次相聚的时间,长则50天左右,短则1周都不到。
今年3月起,田珍通过微信联系Antonio,提出想要结束两人的婚姻关系,Antonio不同意,声称仍在为她的赴美签证努力。当田珍坚持要离婚时,Antonio回复的字里行间,透露出明显的愤怒之意。“我们最近一次见面是在去年3月,离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婚后异国分居聚少离多,田珍说,她受够了这样荒唐的跨国婚姻,随即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慈溪法院起诉离婚。
据了解,田珍今年30来岁,有过一段婚史,嫁的是慈溪人,户籍就是在那时从外省迁入的。2013年前后,她独自去了义乌,后匆匆从义乌回慈办理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者对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慈溪法院审查,田珍目前户籍地虽在慈溪,但近几年一直住在义乌,遂裁定将该案移送田珍常住地义乌当地法院管辖。
“相比于涉外婚姻的登记程序,万一要打涉外婚姻的离婚官司,可要复杂和困难的多。就算没有牵涉财产、子女等问题,办案周期也比普通离婚官司要长。这涉及司法程序问题,其中法律文书的送达程序更是十分耗时又费力。”法官提醒,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双方结婚前应当充分了解、仔细考虑,结婚后应当本着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共同经营好婚姻。跨国婚姻更应当如此,双方应当在相处过程中充分了解语言、风俗、距离远近等因素,慎重考虑后再行结婚。
宁波晚报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童盈芳 朱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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