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沈之蓥 董小芳 通讯员钟法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今天上午,宁波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毒品犯罪审判情况。
此次发布会比较特殊,考虑到疫情,法院改成“云发布”,全程通过网上直播形式进行。
据宁波中院副院长孙卫华介绍,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生效各类一审毒品犯罪案件508件,被告人77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7%和17%,毒品犯罪案件数及被告人数在整个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但是,案件的绝对数仍在各类犯罪中处于靠前位置,位列盗窃、危险驾驶、诈骗、开设赌场之后的第5位。
宁波毒品犯罪集中在贩卖、运输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两项上,达504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数的99%。
非法持有毒品、引诱欺骗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等犯罪行为零星发生,但危害性不容忽视。北仑法院审结的一起引诱未成年人吸毒案件中,6名被告人先后引诱多名未成年人吸食冰毒,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涉及的毒品以海洛因、冰毒为主,占全部毒品案件数的97%以上,大麻、K粉、“犀牛液”、“蓝精灵”等新型合成毒品犯罪案件逐渐增多。在奉化法院审结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先后六次将“蓝精灵”药丸在KTV内贩卖。
值得注意的是,80%以上的毒品犯罪人员有吸毒情况,有的被告人曾有5次毒品行政处罚记录;9成左右的贩卖、运输毒品人员身份系农民工或无固定职业者,通过贩毒为吸毒提供经济来源情形较为普遍。
此外,在交易方式上,既有传统的见面、直接交易,也有利用快递、邮寄、“跑腿”等方式,进行不见面、不接触交易。
在宁波,还有被告人为了泡酒制药非法种植罂粟。
据统计,近一年,法院判处女性被告人62人,占全部毒品犯罪人数的约8%。鉴于女性在家庭、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其毒品犯罪状况值得社会高度关切。
孙卫华表示,宁波法院系统将不断吸收借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坚持对毒品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对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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