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获悉,自今年6月30日起,江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调整。
今年6月30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发布,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开始实施。2020年1月1日前,土地征收已经依法批准且征地补偿协议已经签订,征地补偿费已按规定支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调整前的标准执行。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此前,江北区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17年11月1日发布。
《通知》规定,江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指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不含林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分别占比40%和60%。全区征地区片分为三个片区。
第一区片:范围系指“三江片”区域的原永红、甄隘、下江包家、姚江、压赛、孔浦、路林、联成、双桥十个行政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每亩10.05万元。
第二区片:范围系指北外环路、机场路与原城市规划实施区边缘所包围的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每亩8.5万元。
第三区片:范围系指第一区片、第二区片之外的其他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每亩8万元。
《通知》还规定,征收建设用地的,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林地的,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90%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执行。
记者了解到,7月1日,江北首个按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后标准执行的征地项目正式完成征收。该项目为童家村1#地块,涉及庄桥街道童家村和姚家村两个行政村,共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8.8360公顷,合计征地补偿费用1371.011万元。与原政策相比,两村共可多获得征地补偿款265万余元。
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汪力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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