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晚,*ST围海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围海控股”)《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围海控股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挽救价值,且重整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为由,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书。
根据法院收据回执显示,与控股股东一并提交破产重整申请的围海控股系相关公司还包括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均冠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米哈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科怀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盖瑞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高岸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围海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围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周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截至公告披露日,围海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票4.9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0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记者 王婧
*ST围海上市以来的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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