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胡黛虹 徐雨楠
象山一名12岁女孩因沉迷抖音,偷偷把母亲卡里的1万多元钱用来打赏网络主播。在民警帮忙协商沟通下,这笔钱最终全额退返。今天下午,象山警方向记者通报了此事。
潘女士夫妻近日中午带着女儿来到定山派出所报案求助。“当时,潘女士情绪十分激动,整个人几乎瘫坐在地上。”民警王峥岩一边安抚她情绪,一边询问情况。
原来,潘女士是定塘人,当天去银行取钱时,发现卡里1万多元钱不翼而飞。她想起,自己不会用智能手机,平时网上买东西都是女儿帮忙操作,特别是疫情上网课期间,自己的手机一直是女儿在用。
经询问,女儿承认迷上了抖音直播,为了打赏主播,她通过支付宝将潘女士的钱充进平台买礼物,短短一个月就花费了11210元。“这可是我3个月的工资啊!”说到这里,潘女士急得直跺脚。
看到潘女士心急如焚,王峥岩立即联系了抖音官方客服,与平台进行协商。
客服称,现在未成年人用父母账户消费的情况屡见不鲜,只要潘女士提交相关证明,这笔钱可以全额退返。
于是,王峥岩帮助潘女士开具了相关证明,并上传所需的凭证。最终,抖音发来了《未成年人退款协议》,在潘女士签署后,全额退返了其女儿充值的11210元。
女孩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不再干此类事情让父母伤心了。事后,潘女士还特地带着水果,赶到派出所向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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