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今天,市纪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象山县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员蔡锡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财物等问题。
2017年11月,蔡锡武与他人拼股购买塔吊并出租给建筑施工企业,获利3.94万元。2018至2019年期间,蔡锡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2万元,以及香烟提货券、超市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价值人民币6000元。蔡锡武还存在违规出境、参与赌博等问题。2020年12月,蔡锡武受到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中级十级降至初级十三级)。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副大队长任建军、测量所工作人员郑誉违规借贷问题。
2017年,时任县农林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副大队长任建军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4万元。2016至2017年,郑誉在原县国土资源局矿管处工作期间,先后2次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共计2万元。2020年4月、5月,任建军、郑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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