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岚 通讯员 陈丽萍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局对一农贸市场内水产品摊位的电子秤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共发现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秤13台,其中“问题秤”5台,目前均已立案调查。“年关将近,各类消费增多,消费者如发现问题秤等相关情况可及时在农贸市场内的公平秤处进行复秤,做好证据保全,并拨打12315反映情况。”江北区市场监管局表示。
该农贸市场“问题秤”事件如何被发现?事情还得从去年11月的一名群众举报说起。
当时有一市民投诉,其在辖区一农贸市场的海产品摊位以22元/千克的价格购买小黄鱼若干,摊位老板称量后收费40元,市民随后在隔壁摊位复秤,发现其购买的小黄鱼只需支付31元,遂进行投诉。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对该海产品摊位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摊位的电子秤未经强制检定。在输入单价时,若输入的单价小于1元/千克,该秤显示的总金额就会不规则进位。比如,在称量重量为1千克砝码时,输入单价0.22元/千克(输入单价数字22),该秤显示的总金额为0.30元,实际应是0.22元;输入0.33元/千克(输入单价数字33),该秤显示总金额为0.40元,实际应是0.33元。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随即联系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将该电子秤送检,发现其计价示值与打印检验结果不符合,当输入单价小于1.00元/千克,付款额采用直接进位的方式增加总额,不符合“四舍五入”的化整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经查明,该摊位使用电子秤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前文所述不规则进位的问题。二是该秤单价部分精确到“分”,且输入数字时由末位向前输入。在本案中,经营者在给消费者称量小黄鱼时,未按规定以“2200”输入单价“22.00元”,仅输入了数字“22”,以“0.22元/千克”代替“22元/千克”,导致小黄鱼称量的总金额显示为“0.40元”,最后以“0.40元”代替“40元”售卖给消费者。该摊位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市场监管部门拟决定对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以此为契机,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农贸市场水产品摊位的电子秤进行了专项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户,务必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秤,并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进行强制检定,依法取得并保管好产品合格证、检定标志、检定证书等资料。同时,在售卖商品时,应按照规定准确输入商品单价,切不可为了图方便、图小利而失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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