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刘挺
近日,网友“东海沙子”早晨路过新江桥时,都会看到海上茶路启航地广场有很多市民在抛竿钓鱼,“有人告诉我这叫甩钓,不用钓饵,将钓钩用劲甩向江中,然后使劲收拉钓钩,钓钩中途如碰上鱼加上惯性便扎入鱼身,鱼就被钓上来了。”
网友告诉记者,扎鱼的“蝴蝶钩”是一个铅坠连着两根锋利无比的弯钩,这种钩是特制的。
他发现,甩钓是个体力活,也是个运气活,有个老师傅运气不错,钓上来的草鱼足有30多斤,不一会儿又钓上一条20多斤的胖头鱼。但运气不好时,在场所有人一整天都不会有收获。
现场人士告诉他,这里能钓到的鱼有白鲢、胖头鱼等,有时也有鲈鱼。
“一般的钓鱼见得多,但不用钓饵的甩钓难得一见,虽然能钓上大鱼,但在三江口钓鱼,是否会影响市容,尤其是这样的甩钩方式会不会伤到路人呢?”网友发出疑问。
现场一位市民也表示,每次在这里散步,看到甩钓那个动作,感觉心惊肉跳的,担心扎到人,希望有人能劝导一下。
记者查询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找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介绍,对于捕鱼、电鱼等行为尚有法可依,但对于钓鱼没有任何禁止的法律法规,市民钓鱼也无须具备任何证件。
他建议相关部门从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走路等方面考虑,对此现象进行管理。
对这个现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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