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宁波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徐红尔
这几年,宁波在国际海事舞台上发声越来越响亮。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在2019年10月,宁波海事局撰写并提交的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提案在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第30次委员会上通过,在亚太地区试运行,标志着由宁波首创的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宁波经验”成为新的“国际标准”。据估算,这个机制可提升单一泊位生产效率10%至20%,助力口岸通关效率显著提高。
实际上,从“宁波实践”上升到“宁波经验”,再上升到“国际提案”,并正式变为“国际方案”,每一步都需艰辛努力。这个机制最初在2017年形成提案意向,于2018年形成动议性提案提交。当时有个别成员国(地区)存在一些顾虑和犹疑,我们依托自己的MARPOL/CIC港口国监督履约立约团队,以丰富的试运行案例确保其操作性、适用性,并先后两次邀请相关专家审议讨论,又经过两轮东京备忘录常设工作组意见征集,最终打消了相关成员国(地区)种种疑虑,获得广泛推动支持。
除了制定方案,我们还特别注重实实在在的“走出去”。去年以来,境外疫情蔓延,我们不能够像往年一样到“一带一路”沿线、东盟、中东欧国家(地区)分享海事管理经验。于是,我们就结合抵靠宁波港口国际航行船舶航线分布情况,组织开展英、日、韩等6种语言的船员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编译工作,通过电子邮件、媒体公众号等方式向到港国际航线船舶进行发送,助力疫情防控。
“十三五”期间,我们非常荣幸地看到,随着宁波在国际海事舞台的影响力增强,大量国际航运业主体、特别是航运业巨头在宁波驻点。目前,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11家正式会员中,在宁波驻点的有5家,世界前5大船旗国政府在宁波驻点1家(利比里亚)、与宁波大学开展战略合作1家(巴拿马),世界运力前5的航运企业均在宁波驻点,宁波国际航运高端要素加速集聚,正在将宁波打造成为更具世界影响力的航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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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宁波海事局共向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性、区域性组织提交各类提案20份,其中港口国监督远程复查、港口国监督集中检查标准等4个导则、指南转化为国际性、区域性标准,在亚太区域甚至是全球运行,“宁波经验”走向世界。记者董娜 通讯员麻宏宇 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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