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其中,浙江有9个集体入选,分别是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尚启庄案专案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宁波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支队、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委组织部。
一起来看看这些先进集体的主要事迹: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尚启庄案专案组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尚启庄案专案组坚持“三个效果”统一,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充分说理,成功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尚启庄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件,4名被告人均认罪伏法,有力地净化了网络政治生态,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利,维护了政府机关形象和社会知名人士名誉,打击了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专项斗争期间,该专案组法官担当有为依法裁判,共审结各类涉黑涉恶案件41件220人,成绩突出。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切实肩负起杭州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指导、协调、审判重任,全体干警奋力攻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参与大要案会商120余次,指导基层法院办案200余次,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严格依法办案,办案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精准,审结二审黑恶案件164件1331人,二审结案量居全省首位。全力推进“黑财清底”,指导基层法院精准“打财断血”,黑财执行到位6.6亿余元,执行率达95%。开展大要案攻坚,出色办理全国督办的尚启庄涉恶案、省督办的“董氏家族”涉黑案等重大黑恶案件,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指导全市法院排查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530余条,督促并指导发出司法建议98份,收到反馈77份,助力相关行业建立长效机制。
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杭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牵引全市公安机关纵深推进专项斗争。3年期间,组织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34个、恶势力集团197个577,恶势力团伙346个,破获各类案件8000余起。紧盯大要案件攻坚,牵头侦破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尚启庄恶势力团伙案,被评为全国打击网络黑恶犯罪十大典型案件;组织“飓风”系列集中行动32次,分别打掉“套路贷”、涉网黑恶团伙328个、202个,破获部督“3.12”房产套路贷涉黑案,获公安部批示肯定;全力推进“六清行动”,490条线索全面“清仓”,36名目标逃犯全部“清零”,恶势力集团以上案件全部“清结”;移交涉伞线索538件,扣缴黑恶资产75.8亿元,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发出“提示函”164份,全部反馈回复,推动行业乱象整治。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以高政治站位助推宁波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实现决策部署、指导督导、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等“六个到位”。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专案指导等21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斗争依法规范运行。指导基层检察院严守法律底线,不降格不拔高,把提升办案质效作为重中之重,组织指导基层院办理涉黑恶和保护伞案件566件2930人,组织参与案件会商456次。实施《在办涉黑涉恶案件进度表》周填报制度,逐案明确办结时间,提前实现“案件清结”目标。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发力,共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201条,其中43人被立案查处;引导公安机关冻结黑恶财产存款8000多万元、房产112套、汽车96辆。指导基层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8份,收回反馈回复46件,推动行业常治。
宁波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支队
宁波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支队始终把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和最大政治任务,主动出击、冲锋在前,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3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1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000余起,查扣各类涉黑恶资产63.1亿余元,绩效连续两年居全省一类地区公安机关第一名。开展多波次主题打击,打掉“套路贷”涉黑恶团伙385个,居全国同类城市第一名。规范线索排查,创新“八个必”“四必查”等排查方法。推动“六清行动”,1200余条线索按期“清仓”,41名目标逃犯全部“清零”。发出建议函55份,实现全部反馈回复,推动行业治理。
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温州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参谋部、指挥部、督导部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使命,高效的组织协调和严格的责任督办,不断推进专项斗争深入,成效明显。协调推进“六清”任务高质量完成,坚持任务清单化和项目化,“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提前完成,逃犯到案数、查扣非法资产数、案件判决结案数、腐败和“保护伞”立案惩治数均居全省前列。协调推进重点攻坚取得突破,聚焦中央督导和全国特派督导等重点任务,迅速牵头开展“百日攻坚”大会战等系列行动,圆满完成各项整改提升任务。协调推进长效常治落地见效,统筹推进重点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和长效常治,跟踪督办245份“三书一函”100%整改,推动完善金融风险防控、网络市场监测、基层基础整固等长效机制,扫黑除恶护航村社组织换届等有关工作获得上级充分肯定。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优质高效办案,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462件1998人,起诉417件1861人,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其中7件案件被评为浙江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推进伞网清除,书面移送“保护伞”线索308条,成案18件,努力做到依法规范、常治长效,全面核查中央督导组交办的58条线索,成案2件;巩固深化机制,出台“打伞破网”、“提前介入”等多个规范文件,其中“打伞破网”、“质量管控”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促进黑财清底,开展涉黑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134份,跟踪监督后执行金额474万余元;推动行业清源,聚焦办案中发现的乱象较多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46份,实现全部反馈回复,推动行业治理;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情况调查研究》,获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论文评比一等奖。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密部署,统筹协调,挂图推进,不断将专项斗争推向纵深。3年来,全市法院一审判决黑恶案件215件1336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54人,对30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妥善审结全国扫黑办督办的滨江虞关荣等66人涉黑案、公安部部督的陈才强等30人涉黑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黑恶案件,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集中管辖、分案审理、同步开庭、同步宣判”审判模式。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存量案件已全部按要求清结。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涉黑恶财产刑实际执行到位64598.32万元,到位率达99.28%;追缴及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22380.68万元,到位率达99.36%。聚焦根源治理,共发送司法建议书44件,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委组织部始终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治本之策”。三年来整顿转化后进村社党组织483个,选派业务骨干进驻扫黑办集中办公,全程参与线索核查和剥夺政治权利刑人员排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基层基础更加稳固。率先在全省开展“回访固基”和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处理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干部1571名,“三类人员”全部清理到位。在村社换届中坚决将“三类人员”代言人、宗族派系代理人等拒之门外,对287名“不能”“不宜”对象取消参选资格,杜绝黑恶潜在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渗透。织密建强“村社党组织+党小组+党员+责任区”组织体系,推动组织体系与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民事村了”“阳光票决”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模式,被写入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报告,扫黑除恶群防群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得到全面完善。2019年获评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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