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石门县一名落马女干部被通报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纪监部门点评称其“以色谋权,以权谋私”。
记者注意到,常德市纪委监委网站2月3日公布一则干部处分消息:日前,石门县纪委监委对石门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小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小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收受请托人礼品、红包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并谋取私利;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造成不良影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纪监部门点评:李小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以色谋权,以权谋私,生活腐化,贪图享乐,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石门县纪委常委会会 议研究并报石门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小琼开除党籍处分,由石门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李小琼,女,石门雁池人,出生于1980年10月,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石门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主任、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
2020年9月30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石门县招商促进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小琼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李小琼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石门县公安局于2020年9月24日向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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