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女医生做麻醉实验用七氟烷捂晕自己”的消息在网络热传。部分网友提出质疑:该“试药”实验是否真实,其中的七氟烷从何而来?
2月10日,@妇产科的陈大夫 在发布科普知识时称,存在”一捂就晕“的药物。
记者注意到,做“试药”实验的女医生是微博大V“妇产科的陈大夫”,有230万粉丝。目前,@妇产科的陈大夫 已删除“试药”视频,并发布声明致歉称,“拿自己做实验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是非常危险的。大家千万不要模仿。”
2月16日,@妇产科的陈大夫 发布”试药“视频引起争议。之后,该视频被删除。
2月17日,@妇产科的陈大夫 回复媒体表示,其是江苏无锡某医院的产科医生,姓陈,因留意到“佛山一23岁女孩七氟烷中毒死亡,公司主管涉强奸致人死亡被批捕”的新闻,网友对七氟烷等迷药是否“一捂就晕”争论不休,便想到亲自试试七氟烷的药效。
“试药”视频显示,女医生用疑似七氟烷的药品捂晕了自己。
“视频不是演的。如果我违法,如今应该已经在看守所里了。”@妇产科的陈大夫 表示,“试药”一事引发争议后,她已对外发布了两份声明说明相关情况,声明里的内容都是真实情况。在声明中,@妇产科的陈大夫 称,她的七氟烷从正规渠道购买,整个“试药”全程合法,事后也主动向警方说明了情况。
她还致歉称,“试药”一事“没有过脑”,接受外界的批评,自己应该把关注点放在个人为何能轻易获取七氟烷,而不是七氟烷的麻醉效果上。她还提醒说,“拿自己做实验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是非常危险的。大家千万不要模仿。”
"试药"视频被引起质疑后,@妇产科的陈大夫 发布声明致歉。
公开资料显示,七氟烷是一种吸入式麻醉剂,是严格管控的处方药。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表示,女医生“试药”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若其药物属于国家规 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管制范围之内的药品,对这类药品的管控可以参考对毒品的管控。另一方面,这种“试药”行为可能会在网络上起到很不好的示范效 应,对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可能被治安处罚。
七氟烷能做到“一捂就晕”吗
公众近期对七氟烷的相关讨论,源自于一则新闻。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12月24日凌晨,入职不到一个月,广东佛山一名23岁女孩陈某梅在酒店内身亡,嫌疑人是同公司的上级主管彭某。尸检报告显示,陈某梅因七氟烷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目前,39岁嫌疑男子彭某涉嫌强奸致人死亡已被检方批捕。
2月17日,陈某梅的舅舅莫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近期,家属和检察院工作人员有过沟通。目前,家属尚不知陈某梅体内的七氟烷从何而来,他们希望警方能查清七氟烷的来源,查清楚其上家的情况。
澎湃新闻查询相关文献资料发现,七氟烷是无色透明、无刺激性液体,无腐蚀性,易挥发,需储存在特定的密闭器皿中。七氟烷是一种吸入全身麻醉剂,是较为常见的 麻醉药,血/气分配系数低,使其起效迅速,诱导时间短,苏醒速度也快,麻醉深度易控制。因七氟烷起效迅速,苏醒快,对自主呼吸和血流动力学影响小等优点, 现在七氟烷已广泛应用于临床各类患者。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网络上,氟烷也被当成“迷药”的一种。网络上常有“迷魂药”的传言,称“闻一下物品”“被拍一下肩膀”“被喷了一口烟”就被迷晕。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曾对“一闻就晕”的迷魂药有过辟谣。
对于上述“一闻就晕”的迷魂药传言,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通过官方微博曾多次辟谣。江宁公安分局在辟谣信息中指出,迷晕药中有一类是麻醉剂,为吸入气体或颗 粒物,“具有麻醉效果的气体是有的,但是普遍具有刺激性气味,而且需要封闭条件下持续长时间大剂量给药才会起效,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你闻一下就晕。”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麻醉手术中心主任刘进教授曾介绍说,七氟烷等药物无法做到“一闻就晕”。
另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16年6月发布的文章,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麻醉手术中心主任刘进教授介绍说,就吸入麻醉这种方式来说,要起到麻醉的作用,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1、足够高的药物浓度;2、足够长的麻醉药物起作用时间。
以麻醉医师最常用的吸入麻醉药“七氟烷”为例,目前临床上可以采用浓度递增慢诱导法,潮气量法,高浓度快诱导法三种方法让患者通过吸入含有七氟烷的气体丧失 意识,其中高浓度快诱导法,患者意识消失时间最短,但必须要求七氟烷浓度达到8%,即使是这样患者也需要戴上密封性非常好的面罩,至少经过40秒后意识才 会消失。而其他两种方法则至少需要1-2分钟,甚至更长时间。试想在大街上,在完全开放的环境中,让人吸一口迷药就迅速晕倒这是无法实现的。
刘进表示,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吸入麻醉药如乙醚、氟烷、异氟烷、七氟烷和地氟烷均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极易挥发,有特殊臭味,需储存在密闭的器皿中,所以这 类麻醉药就算凝结于固体香皂中,或者涂抹在纸上,也早就挥发了。目前医学上可用的麻醉药都均含有特殊气味,少数有气道刺激性,而完全无味的吸入麻醉药目前 市场上还没有。
2021年2月10日,在转发“23岁女孩七氟烷中毒身亡”新闻时,@妇产科的陈大夫 称,“还真的有这样一捂就晕的药物,那就是乙醚、七氟烷这类高纯度的合成化学物。”随后,该说法遭到微博账户@江宁婆婆 等一批网友的质疑,认为“一捂就晕”的药物并不存在。
2月16日,@妇产科的陈大夫 发布一段亲自“试药”的4分钟视频,对上述质疑作出回应。该视频显示,女医生把疑似七氟烷的药品倒入毛巾中,再捂脸;稍后,女医生的身体出现晃动,约50秒钟后,女医生晕倒。
@妇产科的陈大夫 回应澎湃新闻称,该视频是真实的,所使用的七氟烷已过期两年,其浓度应该比保质期内的低,她当时把瓶内的七氟烷都倒出来用了。她还表示,对女性来说,七氟烷迷晕人的所用的时间究竟是1分钟,还是1秒钟,本质没有太大区别,因为都很短。
在声明中,@妇产科的陈大夫 称,她和@江宁婆婆 的话被片面取用,两人的分歧主要在时间的长短上,“这可能是因为站的角度不同,所以结论不同。现在再捋一捋思路发现,其实我们没有谁对谁错,都各有各的道理”。
2月18日,一位在武汉某医院麻醉科工作的医生向澎湃新闻表示,七氟烷属于麻醉药品,在不惧反抗力的情况下,人可在30秒左右被迷晕。
女医生的七氟烷从何而来
面对外界质疑,@妇产科的陈大夫 在声明中称,她买七氟烷,当时是为了给狗做绝育手术,但狗在手术前患病去世,七氟烷就剩了下来。她有科研任务,想着把七氟烷用在小鼠实验上,让其“物尽其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动物实验迟迟没有做,这瓶七氟烷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妇产科的陈大夫 还称,她的七氟烷是通过正规网上药店购买,有专门的药师开药方,“我告诉他我的用途,他就给我开了。我当时不知道这药是管制的,所以心安理得的就买了……现在这个购药的正规途径被封了,是因为现在网上药店的确搜索不到七氟烷了”。
但@妇产科的陈大夫 未向澎湃新闻出示其购买七氟烷的相关凭据。
前述武汉某医院麻醉科医生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七氟烷是处方药,属于严格管控药品,医院对麻醉药品的管理非常严格。“我们医院对这类麻醉药是专库保存, 专人管理,并且是双人核对处方、签字。”该医生表示,七氟烷从医院流出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私人医院、小医院管理不够严格或者非法途径获取。
该医生称,只有专业医生拿着七氟烷的处方,才能到专门的住院药房拿药,老百姓不可能拿着处方到门诊拿药。但这一类药品管理举措跟各医院管理不同,至少三甲级医院应该是这样管理的。
据红星新闻2月18日报道,无锡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七氟烷属于国家一类管制药品,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才能临床使用,由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管理,网上如果有人卖,也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
澎湃新闻注意到,@妇产科的陈大夫 未透露其从网上药店购买七氟烷的具体时间,称该七氟烷已过期两年。
“以身试迷药”是否有法律风险
“试药”视频发布后,@妇产科的陈大夫 备受网友质疑。随后,@妇产科的陈大夫 删除了该视频,并暂时关闭了所有微博,称“我已经报警自首了”。
2月17日下午,澎湃新闻注意到,@妇产科的陈大夫 的微博内容已恢复。@妇产科的陈大夫 回复澎湃新闻称,“微博是自己锁的,锁了24小时降降热度”,她主动去找警察说明情况,本来就是通过正规渠道买的药,不怕找警察,若不早点说明情况,拖得越久,反而对她不利。
@妇产科的陈大夫 在声明中称,她已把手中的这瓶七氟烷交给了警方。
“把麻醉剂用在人身上是我的错,即使那个人是我自己。”在声明中,@妇产科的陈大夫 致歉称,“试药”一事“没有过脑”,接受外界的批评,她应该把关注点放在个人为何能轻易获取七氟烷,而不是七氟烷的麻醉效果上。她还提醒说,“拿自己做实 验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是非常危险的。大家千万不要模仿。”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该女医生“试药”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若其药物属于国家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管制范围之内的 药品,这类药品的管控可以参考对毒品的管制。另一方面,这种“试药”行为可能会在网络上起到很不好的示范效应,对网络秩序造成影响,公安机关可能会对这类 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因出售七氟烷等迷药被追究刑责的案件并不少见,所涉罪名有贩卖毒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
廖建勋表示,出售七氟烷等“迷药”,若其属于国家规定被管控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其性质相当于出售毒品,可能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若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不属于被管控的药品,也须持有相应的销售许可证,如果非法销售的话,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对于购买者而言,如果仅是自己使用,没有危害到他 人,其购买行为可能不会作为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但若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可能就构成了其他犯罪。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