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的小伙伴注意了,宁波最新一批事业编招聘来了,包含宁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共15个岗位。一起来看↓
宁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宁波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8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
报名办法:
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联系方式
邮箱:
980560360@qq.com
联系电话:
0574-89185653
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同意,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注:1、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4日9时至4月16日16时
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4—87360811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4月15日(上午9:00-11:30)、4月16日(上午9:00-11:30)
报名办法:
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专业相近的提供课程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西大门报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4-88229016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5名。
注:招聘资格条件、年龄、入党日期等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止
报名办法: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复印件;
(3)应聘思政教师者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4)专业相近的提供所学课程证明;
(5)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6)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联系方式
邮箱:
rsc@nchs.edu.cn
联系电话:
0574-88126410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