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柏林 文/摄
“你有本事来抓我好了,抓不到我为什么要付钱?”被执行人王某不仅拒不履行义务,还对执行法官“放狠话”,态度恶劣!今天,宁海法院通报这起案件,王某因抗拒执行被罚款1500元。
2019年,刘女士因资金紧张向王某借款,后在还款过程中因疏忽多归还了王某4500元。刘女士本以为王某会将多余的钱还给自己,但是,多次催讨王某都借口没钱拒绝归还。无奈之下,刘女士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归还这部分不当得利款项。
不料,经法院调解后,王某依旧拒绝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之后,向王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致电王某,王某始终拒接电话。随后,执行法官前往王某的住址现场调查,通过王某的父亲联系上了王某,却出现了开头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
宁海法院立即对王某采取了布控措施,最终将正在网吧激战的王某抓获。面对执行法官,王某再次耍起了小聪明,试图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为借口逃避还款,但在其支付宝、财付通账单中发现了巨额流水,足以证明其具备还款能力。
针对王某的拒执行为,法院当即决定拘留王某。面对证据,王某心虚了,在送拘过程中连忙凑齐了执行款,将本案款项全额履行完毕。而针对王某一系列的拒不执行行为,宁海法院当即决定对王某处以1500元的罚款。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当场写下悔过书后并全额缴纳了罚款。
王某当场写下悔过书
法官提醒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此外,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通过书面送达、短信、电话、移动微法院等方式传唤被执行人前来法院配合执行。如被执行人拒不到场或通过暴力、言语挑衅等方式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确无能力履行的也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财产申报等执行工作。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