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大变化要来了,事关你的户口。
相关新闻大家可能已经看到了: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全文公布了《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在聊这个通知前,先聊一下相关背景。
先从全国聊起,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近段时间,已经有多个城市喊出了“十四五”期间人口破千万的目标:
南京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25年,常住人口要破1000万;
济南市也提出:“十四五”期间,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000万人;
长沙市也提出了这个目标。
青岛的目标更高。它2019年的常住人口已经有949.98万人,因此提出到2025年,常住人口达到1100万人。
成都、武汉、郑州和西安则已经破了千万。
就浙江而言,城市格局大致如下:杭州人口已破千万,宁波、温州则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冲击千万。
总而言之,城市竞争相当激烈。
再来聊这份通知,它涉及到的内容相当多,可聊之处挺多,已阅君只聊最受外界关注的“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相关规定,也就是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的一些变动。
大致来说,是这么一些内容:
一、各类城市要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重点人群便捷落户。
哪些人属于重点人群呢?这五类人: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
简单来说,就是已经在某个城市里就业、生活,但还没落户的人,也就是“存量”。最近这些年,谈到户口制度改革,往往会谈到“存量优先”这四个字。
2019年时,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曾作过这样的解读:这些重点人群才是落户的重点,而不是说片面的去抢人才。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
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这方面变化也不小。
2020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是这么规定的: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要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和去年相比,多了“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这条规定。其中所体现的,其实也是存量优先,但更明确。
三、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在这方面,长三角不少城市已经在推动了。
像在去年12月,苏州市就发布实施意见,宣布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还要探索苏州与无锡、常州等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
和去年相比,可以发现:相关的落户政策,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
而且正在一步步、非常稳健地推进中。
那么,对浙江人或者想要在浙江城市落户的人来说,这些规定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要特别关注这个数字:常住人口300万。
对城市来说,这是个很重要的门槛。
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的内容,“常住人口300万”是个很重要的门槛: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浙江越过这条“门槛”的,有3个城市:杭州、宁波、温州。
换句话说,这三个城市“要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而其他城市则在“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的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城市之门开得更大了。
还有个利好:城市群和都市圈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这方面,去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讲得更清楚: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这一条如果能实现,将会在方方面面产生很大的影响,其中最重要一个方面,就是能促进人口在各个城市间自由流动。像原来户籍在上海的人,如果觉得杭州某个产业发展环境不错,可以少去很多顾虑,把户口迁到杭州;反过来,户籍在杭州的人也可以迁到上海去。
一个地方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靠人。人能自由流动,很多活力就迸发出来了,毕竟“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嘛!
对那些这个区域的新来者来说,这也是一项利好:实现了积分互认,对哪个城市落脚,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未来五到十年,是城市化最关键的时刻。未来和机会往往属于具备前瞻视野、理性认知,并能把自己的未来跟时代绑定的人,希望大家都能好好把握住这个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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