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尹杉
一直和谐相处的邻里因为一个油烟机闹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赵某与钱某相邻而居。钱某家在赵某偏东方向,其北墙和西墙外均是赵某的天井,两家房屋关系较为紧密。2020年,钱某在厨房安装了脱排油烟机,排烟管道开在西墙上,正对着赵某家的另一个入户门。
赵某认为,钱某家的油烟直接排放到他家天井中,且有一根电线挂设在他家使用的空间及地界上,侵犯了其相邻权及生命健康权,影响了场地的整洁和美观。于是,一纸诉状,将老邻居告上了法庭。
两家住所示意图
钱某则辩称,厨房墙上的排烟孔一直存在,系合理使用。电线也是安装在自己墙上,对赵某并不造成影响。
收到案件后,承办人法官考虑到双方是邻居,本着尽快修复邻里关系的想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赵某始终不松口,调解失败后,案件进入庭审程序。
庭审中,双方就相关事实进行了举证,经过综合认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
为啥驳回?法官在判决书中如是列举:
1:钱某房屋的北墙和西墙外就是赵某的天井,即赵某的天井有部分是以钱某房屋的墙面作为与外界的隔断,两家房屋之间的关系较为紧密。钱某的厨房建造、使用在前,赵某从他人处购入杂物间及对应天井的时间在后,赵某在购买宅基地时应当对钱某家厨房的油烟问题有所预见;
2:基于两家房屋的特殊关联关系,赵某对钱某家厨房的油烟排放负有合理范围内的容忍义务;
3:钱某厨房的煤气灶及油烟机安设在靠西墙一侧,油烟从西墙上的排烟管道排出符合常规的设计及方便生活的原则,排气管已尽量设置在靠近厨房顶部之处,离地面超过2米,对赵某天井的使用影响有限;
4:钱某曾打算在排烟口上安装弯管以控制排气的方向,此举可进一步降低油烟对赵某天井使用的影响,但赵某阻止了钱某上述安装行为;
5:钱某的排烟管安装部位离赵某的正屋距离较远,对赵某主要生活区域不造成影响;
6:钱某的电线紧贴自家西墙铺设,并未占据赵某天井上空位置,电线外包裹着塑料外管,不会对赵某天井安全造成影响,从美观上看亦在合理范围之内。
一审宣判后,赵某不服向宁波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在当今社会,尤其是农村地区,邻里之间的房屋往往互有交错,关系复杂,容易发生纠纷。
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一方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最大限度采取措施以减轻对相邻人的妨碍。在此基础上,相邻人有义务接受合理限度内的“不便”,而不应寸土不让、斤斤计较。
古代“六尺巷”的典故深入人心,弘扬的是邻里之间谦让宽容的中华美德,而本案判决的宗旨亦在提醒当事人: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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