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由高速交警部门提供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车主小蒋坚持让网上搜索找到的拖车公司派车来拖,结果拖车没来,300元定金也打了水漂。4月21日上午,小蒋的遭遇给广大车主上了一课:高速道路救援有严格规范要求,需要有专业资质,千万别相信网上各种来路不明的“拖车公司”。
当天上午8点40分,G1523甬莞高速往宁波方向四角岙隧道紧急停车带内,有一辆抛锚的越野车。奇怪的是,施救拖车到达现场后,车主小蒋却坚决不同意让拖车拖走,坚称自己的朋友会来拖车的,而且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抛锚还不让拖车?民警决定到现场一探究竟。据小蒋说,他的车电瓶没电了,无法启动导致抛锚。但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报警求助,而是通过某搜索平台找了一个救援电话。对方很热情,通过加微信好友,小蒋向对方支付了300元施救定金。
因此,正规的救援拖车就在眼前,小蒋就是不让拖车。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小蒋不停地催促对方快点过来,可电话那头一会儿说堵在路口了,一会儿说前面调头了,甚至还问:“交警走了没有?”
足足等了1个多小时对方也没出现,小蒋急了,一顿“夺命连环CAll”后,对方直接关了机!此时的小蒋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拖车林师傅表示,像小蒋这样网上找施救,交了定金最后连对方的影子也没见着的事,他已遇到过好几次。
据记者了解,自去年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车辆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因故障、事故等情形需要拖曳、牵引救援服务的,这些费用通通不要了。这也是为了避免有偿拖车议价导致车辆长时间停留,或者为节省费用自行修理车辆,目的是保障高速主线安全畅通,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因车辆缺少燃料(油、气、电)等非故障、事故原因停留在高速主线上需要进行拖曳、牵引的,以及需要进行吊驳转运、拆装抢修等服务的,仍然按照 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这次事故中的小蒋,可能意识到需要“自费”,所以想自己找拖车公司,结果却上当受骗。
事后,高速交警部门提供了救助服务,小蒋支付了相应费用。
记者马涛 通讯员周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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