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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着“我们有钱”的小米 因拖欠3万元被法院强制执行
2021-04-27 13:19:41 稿源: 浙江新闻网  

  前脚刚放言“我们有钱”霸气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后脚却因拖欠3万元赔偿款被法院强制执行。小米的这波操作着实有点“谜”。

  4月22日,银柿财经记者通过天眼查APP关注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近日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为(2021)京0108执10164号,执行标的为32310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联案件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的著作权纠纷。

  索赔32万,被判赔3万

  天眼查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本为18.5亿人民币,股东为雷军、黎万强、洪锋和刘德四位联合创始人。其中雷军持股比例为77.8%,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

  4月22日下午,记者致电小米公司核实案件相关信息,截至记者发稿暂未得到回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方面,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了解情况,宣传人员未在岗,因此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留意到,音著协曾于2018年5月在公众号上发布对外声明,称小米公司未经协会的许可、未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在其经营管理的APP“小米音乐”上海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向公众广泛传播。协会特别提及,“曾多次联系小米公司洽商海量音乐合法使用问题,以期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对方一直推诿拒绝”。

↑音著协的官微文章

  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发现音著协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同一时期分两次起诉小米公司,两个案件涉诉歌曲各为10首,其中包括《祝你平安》《糊涂的爱》等经典歌曲。音著协起诉小米公司的理由一致,即公司未经协会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App“小米音乐”上提供音乐作品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犯涉案歌曲词曲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音著协向一审法院提出诉求,要求小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索赔总额各为32万人民币。

  对此小米公司在一审时辩称,小米音乐APP是由小米移动公司开发运营,涉案歌曲由爱听公司提供,小米移动公司提供搜索链接服务,故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截图

  一审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认为音著协要求小米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不过在具体的赔偿数额上,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未显示涉案歌曲在涉案APP上有较高播放量和下载量,同时音著协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歌曲对外授权的市场价值或对涉案歌曲进行充分商业使用”。综合意见,一审法院判决小米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

  小米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判决书显示,双方均未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没有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小米公司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

  音著协何以一“诉”一个准

  事件曝光后,音著协这个陌生的组织也进入大众视野。

  和科技巨头小米相比,音著协的存在感的确不强。不过银柿财经记者发现,音著协显然“不好惹”。不管是百度、中国移动、永辉超市这样的业内“大咖”,还是混得风生水起的斗鱼等直播平台,亦或是各省市级电视台,只要是被音著协以侵权之名“盯”上,最终基本都败下阵来。就连有着“南山必胜客”之称的腾讯,今年3月也因旗下腾讯视频侵犯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最终败诉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那么,音著协究竟是什么来头?

  据音著协官网介绍,协会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音著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开展各项工作。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诗杰此前代理过多起著作权维权案件。他告诉银柿财经记者,《著作权法》第八条有如下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就拿音乐作品来说,很多时候作者其实很难知道谁在演唱自己的作品、在哪里演唱,或哪个平台在播放。为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作者可以通过像音著协这样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实现自己的权利,由其代表作者去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这些收入之后再按一定比例向作者分配。”陈诗杰指出,只要是被音著协起诉侵权的,都是未从他手中取得音乐授权,显然可以认定著作权侵权,因而一旦被“送”上被告席,再大的“咖位”,也基本只能以失败告终。

  在陈诗杰看来,音著协是集体权利的“代理人”,自然也应服务于著作权利人。不过版权保护意识虽然在过去几年有着迅猛提高,但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收入分配规则。这也导致部分议价权薄弱的底部音乐人,未能完全享受到音乐产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

  “在版权保护逐渐完善的当下,如何进一步保障音乐人的著作权,如何让侵权后果和行为能够更匹配,这同样是整个行业需要深思的。”陈诗杰说。

  据音著协官网1月中旬发布的消息显示,协会2020年年度许可总收入约人民币4.08亿元,自2009年起保持了连续12年的许可收入增长趋势。(记者 王索妮

截图自音著协官网

↑截图自音著协官网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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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着“我们有钱”的小米 因拖欠3万元被法院强制执行

稿源: 浙江新闻网 2021-04-27 13:19:41

  前脚刚放言“我们有钱”霸气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后脚却因拖欠3万元赔偿款被法院强制执行。小米的这波操作着实有点“谜”。

  4月22日,银柿财经记者通过天眼查APP关注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近日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为(2021)京0108执10164号,执行标的为32310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联案件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的著作权纠纷。

  索赔32万,被判赔3万

  天眼查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本为18.5亿人民币,股东为雷军、黎万强、洪锋和刘德四位联合创始人。其中雷军持股比例为77.8%,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

  4月22日下午,记者致电小米公司核实案件相关信息,截至记者发稿暂未得到回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方面,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了解情况,宣传人员未在岗,因此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留意到,音著协曾于2018年5月在公众号上发布对外声明,称小米公司未经协会的许可、未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在其经营管理的APP“小米音乐”上海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向公众广泛传播。协会特别提及,“曾多次联系小米公司洽商海量音乐合法使用问题,以期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对方一直推诿拒绝”。

↑音著协的官微文章

  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发现音著协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同一时期分两次起诉小米公司,两个案件涉诉歌曲各为10首,其中包括《祝你平安》《糊涂的爱》等经典歌曲。音著协起诉小米公司的理由一致,即公司未经协会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App“小米音乐”上提供音乐作品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犯涉案歌曲词曲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音著协向一审法院提出诉求,要求小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索赔总额各为32万人民币。

  对此小米公司在一审时辩称,小米音乐APP是由小米移动公司开发运营,涉案歌曲由爱听公司提供,小米移动公司提供搜索链接服务,故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截图

  一审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认为音著协要求小米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不过在具体的赔偿数额上,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未显示涉案歌曲在涉案APP上有较高播放量和下载量,同时音著协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歌曲对外授权的市场价值或对涉案歌曲进行充分商业使用”。综合意见,一审法院判决小米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

  小米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判决书显示,双方均未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没有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小米公司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

  音著协何以一“诉”一个准

  事件曝光后,音著协这个陌生的组织也进入大众视野。

  和科技巨头小米相比,音著协的存在感的确不强。不过银柿财经记者发现,音著协显然“不好惹”。不管是百度、中国移动、永辉超市这样的业内“大咖”,还是混得风生水起的斗鱼等直播平台,亦或是各省市级电视台,只要是被音著协以侵权之名“盯”上,最终基本都败下阵来。就连有着“南山必胜客”之称的腾讯,今年3月也因旗下腾讯视频侵犯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最终败诉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那么,音著协究竟是什么来头?

  据音著协官网介绍,协会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音著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开展各项工作。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诗杰此前代理过多起著作权维权案件。他告诉银柿财经记者,《著作权法》第八条有如下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就拿音乐作品来说,很多时候作者其实很难知道谁在演唱自己的作品、在哪里演唱,或哪个平台在播放。为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作者可以通过像音著协这样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实现自己的权利,由其代表作者去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这些收入之后再按一定比例向作者分配。”陈诗杰指出,只要是被音著协起诉侵权的,都是未从他手中取得音乐授权,显然可以认定著作权侵权,因而一旦被“送”上被告席,再大的“咖位”,也基本只能以失败告终。

  在陈诗杰看来,音著协是集体权利的“代理人”,自然也应服务于著作权利人。不过版权保护意识虽然在过去几年有着迅猛提高,但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收入分配规则。这也导致部分议价权薄弱的底部音乐人,未能完全享受到音乐产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

  “在版权保护逐渐完善的当下,如何进一步保障音乐人的著作权,如何让侵权后果和行为能够更匹配,这同样是整个行业需要深思的。”陈诗杰说。

  据音著协官网1月中旬发布的消息显示,协会2020年年度许可总收入约人民币4.08亿元,自2009年起保持了连续12年的许可收入增长趋势。(记者 王索妮

截图自音著协官网

↑截图自音著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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