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已经被提起公诉。
3月29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黄鹂新村一居民楼里有人在卖织纹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该处为一徐姓男子住处,在徐某的冰箱里发现了4盒疑似织纹螺的产品。经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鉴定,这4盒就是织纹螺,为国家明令禁止规定不能经营的有毒有害食品。经询问调查,徐某解释称上述织纹螺买来是自己吃的,共买了6盒,每盒500克,购进价70元/盒,共420元;已经吃了2盒,还剩4盒放冰箱,没有对外售卖。
那么织纹螺又是从哪儿买来的呢?徐某称是他自己从抖音上刷到有人售卖织纹螺,遂根据提示加了对方的微信“渔民阿俞”,购买了6盒织纹螺,并通过顺丰快递到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给了公安机关。据调查,“阿俞”为俞姓男子,北仑渔民,通过抖音销售水产,织纹螺是自己捕捞上来通过网络售卖。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俞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俗称割香螺、小黄螺,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织纹螺本身并无毒,其致命毒性是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化,使织纹螺体内产生一种名为“石房哈毒素”的有毒物质,5—9月份为毒性高发期。
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织纹螺体内毒性大增,人食用后会因神经传导中断而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且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万一中毒未及时抢救将有生命危险。
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织纹螺为有毒有害食品,万不可“拼死食用”,如有发现有人销售织纹螺的,可以第一时间拨打12315进行举报。
记者毛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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