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路余 郑茗月
好端端停放在停车场的车,大白天却被人砸到“毁容”,而且不止一辆,同在该停车场的共有7辆车都遭了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今天,慈溪法院通报该起案件,一场“乌龙”的报复行为,让7位车主心塞不已。
喻某30来岁,四川人。因工作原因,其对位于杭州湾新区的一家公司心怀不满。“我之前被劳务公司带到这家企业干活,但是干了两天就被开除了,工资也拿不到,心情很烦躁。”喻某说。
于是,2020年12月20日下午,喻某“溜达”到一个停车场附近,他认为该停车场是前述公司的,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也是那家公司所有。怒气上来的喻某捡起路边的石头,不计后果地一块块朝停车场内的车胡乱丢去。石头随即落在车门、挡风玻璃、车顶等处。“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通过扔石头砸车子来发泄一下,报复公司。”他说,完事后,他“潇洒”地转身离开。
然而,经过调查,该停车场及停放在其内的车辆和前述公司并无任何关系。喻某的“乌龙”行为共造成7辆轿车受损,经价格认定,车辆受损价值15895元。
经过审理认为,喻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数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慈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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