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国内政经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宝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06-04 15:06:00 稿源: 最高检  

  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宝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宝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宝华利用担任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宝华 资料图

  刘宝华出生于1963年8月,河北宁晋人,曾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1998年7月后,他相继在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任职。

  2013年6月,刘宝华进入国家能源局,历任市场监管司司长、核电司司长,2017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10月被查。

  早前报道: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被查

  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1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宝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稿源: 最高检 2021-06-04 15:06:00

  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宝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宝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宝华利用担任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宝华 资料图

  刘宝华出生于1963年8月,河北宁晋人,曾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1998年7月后,他相继在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任职。

  2013年6月,刘宝华进入国家能源局,历任市场监管司司长、核电司司长,2017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10月被查。

  早前报道: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被查

  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