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6月11日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示范区建设进入“第一程”。该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四率先三美”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和谐之美更加彰显。
该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包括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数字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地区人均GDP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2.1以内,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万-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国民体质合格率超过94.5%,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重点生物物种保护率9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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