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半个月来,我们一共救助了13只鸟儿,其中3只红隼,1只斑头鸺鹠,9只领角鸮,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在这些鸟儿还在救助之中,等达到了放飞条件,再放它们回归蓝天。”6月13日下午,慈溪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施建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介绍,最近救助的三只领角鸮发生在6月5日晚8时许,慈溪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组织部长杜晓接到他朋友杨维杰的电话,说他在横河发现了三只类似猫头鹰的幼鸟。由于他平时也参加过野保会的活动,所以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较强。他担心幼鸟因无法飞行受到伤害,便将其小心抱起,用自家的笼子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带回了杭州湾新区自己家中。
与此同时,杜晓及时通知了慈溪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施建庆和救助组组长胡彬军,他们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带着救助工具赶往了杭州湾。三人赶到现场后,发现这三只幼鸟的学名叫领角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猫头鹰的一种。领角鸮是夜行性动物,主要栖息于山地阔叶林和混交林中,除繁殖期成对活动外,通常单独活动。
据杨维杰介绍,这三只小领角鸮可能是不小心从巢穴中掉落的,小家伙们在惊恐之余爬到了路边,这才意外被他发现。现在,这三只领角鸮寄养在志愿者家中,情况良好,最近将放飞。
施建庆说,最近救助的鸟儿大部分都是幼鸟,被市民发现后报给他们,他们立即发起救助行动。至于最近为何“落难”的幼鸟这么多?“4-7月是鸟类的繁殖季节,出壳雏鸟都练习飞翔,一不小心就会从树上或窝里掉下来。但它们还不会飞,再回到巢里可能性不大,所以经常会被人看到。随着人们爱护动物意识的增加,纷纷打电话报警,他们接收到需要救助的鸟儿后,会全力帮助它们恢复健康,然后再放飞大自然。”
另据介绍,两年来,慈溪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志愿者已救助野生动物280只(其中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65只)。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止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捕猎、杀害、出售、收购、邮寄、运输、携带、经营、驯养野生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对于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警方将给予严厉打击。同时,警方也呼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和谐发展。切莫以身试法,因一时贪玩,而去非法狩猎。市民如果发现类似的违法行为,请拨打110报警。
记者 边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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