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应急车道上不允许长时间停车,消火栓里的水也不是想用就能用——然而,大货车驾驶员赵师傅把这两样不该犯的错误都给犯了。
6月12日下午,赵师傅擅自动用公共消火栓里的水给装运的生猪“冲凉”,高速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计分的处罚。
当天中午12时40分许,宁波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接到指挥中心的电话,在角洞岙隧道的应急车道里,有一辆大货车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请值班民警迅速去查看情况。民警到场后发现,在角洞岙隧道宁波方向9公里+100米处,驾驶员赵师傅在用消火栓里的水给猪“冲凉”。
从赵师傅娴熟的“手法”看,似乎这种公共消火栓私用的行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面对民警的询问,赵师傅称,他的货车是从象山上的高速,由于天气比较热,装运的生猪一直叫,如果不冲水的话,猪就会死。民警告诉赵师傅,可以就近下高速找水源,不要在隧道里面给猪冲水。
“这种行为不仅涉嫌违停,还占用公共消防设施,而且在大流量的小长假期间,隧道里到处都是水,存在极大的行车安全隐患。”民警对赵师傅进行批评教育后表示,他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对其做出罚款、记分的处罚。
据记者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车主的这种行为属于挪用消防器材的不当行为。
象山管理处隧道巡查人员提醒
高速公路隧道里的消防设施是为了应对紧急突发状况(比如车辆发生自燃时)而准备的,禁止个人在非紧急状态下使用。如果公共设施私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不仅会给别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自己还要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严重的很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 通讯员 李明 蔡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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