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宁波一小区物业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被行政处罚
2021-06-16 15:19:00 稿源: 宁波晚报生活号  

  江北区奥林花园小区物业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日前收到了来自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前期巡查过程中,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洪塘中队发现该小区未及时清理垃圾包、督导员未进行有效督导等问题,中队及时约谈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应尽的责任,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在垃圾乱丢现象频发的点位加派督导和保洁人员。

  在整改检查中,洪塘中队再次发现该小区物业在正常“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段内,未按规定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未按规定保持垃圾收集点清洁卫生、部分投放点缺少督导员。中队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现场完成整改,并对其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队员检查垃圾分类投放情况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为该小区的管理责任人,应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江北区分类办工作人员表示,“垃圾分类环环相扣,除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更离不开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

  洪塘中队执法人员表示,“除了进一步压实物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我们中队也联合社区通过技术手段,并结合现场发现的快递单等信息,对5位小区居民未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乱扔至公共场所的行为均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记者 边城雨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1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宁波一小区物业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被行政处罚

稿源: 宁波晚报生活号 2021-06-16 15:19:00

  江北区奥林花园小区物业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日前收到了来自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前期巡查过程中,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洪塘中队发现该小区未及时清理垃圾包、督导员未进行有效督导等问题,中队及时约谈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应尽的责任,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在垃圾乱丢现象频发的点位加派督导和保洁人员。

  在整改检查中,洪塘中队再次发现该小区物业在正常“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段内,未按规定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未按规定保持垃圾收集点清洁卫生、部分投放点缺少督导员。中队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现场完成整改,并对其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队员检查垃圾分类投放情况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为该小区的管理责任人,应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江北区分类办工作人员表示,“垃圾分类环环相扣,除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更离不开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

  洪塘中队执法人员表示,“除了进一步压实物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我们中队也联合社区通过技术手段,并结合现场发现的快递单等信息,对5位小区居民未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乱扔至公共场所的行为均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记者 边城雨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