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奥林花园小区物业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日前收到了来自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前期巡查过程中,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洪塘中队发现该小区未及时清理垃圾包、督导员未进行有效督导等问题,中队及时约谈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应尽的责任,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在垃圾乱丢现象频发的点位加派督导和保洁人员。
在整改检查中,洪塘中队再次发现该小区物业在正常“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段内,未按规定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未按规定保持垃圾收集点清洁卫生、部分投放点缺少督导员。中队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现场完成整改,并对其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队员检查垃圾分类投放情况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为该小区的管理责任人,应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江北区分类办工作人员表示,“垃圾分类环环相扣,除了社区、居民的参与,更离不开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
洪塘中队执法人员表示,“除了进一步压实物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我们中队也联合社区通过技术手段,并结合现场发现的快递单等信息,对5位小区居民未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乱扔至公共场所的行为均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记者 边城雨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