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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划定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7月1日起施行
2021-06-28 15:23:00 稿源: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中心城区

  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城市化建设实际,现将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如下:

  1、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 (包括贵驷街道)。

  2、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3、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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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划定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7月1日起施行

稿源: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 2021-06-28 15:23:0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中心城区

  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城市化建设实际,现将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如下:

  1、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 (包括贵驷街道)。

  2、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3、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