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博 通讯员 王文娜 胡涯
保障水安全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福祉。记者今天(6月29日)从宁波市水利局获悉,新修订的《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坚持顶层设计与落地实操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宁波地方特色。修订后的《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秉持“排放污水行为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城市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体现了“八大”亮点。
“八大”亮点包括排水管理职责、排水设施建设、污水源头管理、再生水利用、排水设施保护、小区排水设施养护、雨水源头减排及排水设施运营等方面。
“八大”亮点中,值得一提的是进一步强调和规范了污水源头管理。不仅明确严禁雨污混流、新建居住建筑阳台应当设置污水管道、工业建筑医疗餐饮等行业严格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同时明确汽车修理和清洗、洗浴洗涤、美容美发、酒店、加油站、垃圾中转站、施工场地、农贸市场等排水户也必须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等。
“八大”亮点中,小区排水设施养护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新条例厘清了住宅小区内共有排水设施养护责任,明确了住宅小区内的共用排水设施的维护责任主体为业主;还明文规定业主可以自行负责维护小区排水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维护,并提倡住宅小区内共用排水设施实施由排水专业单位进行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
“近年来,虽然经过‘五水共治’、‘污水零直排’等治水行动,污水治理成效显著,但违法排水、雨污分流不彻底、排水设施保护欠缺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宁波市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颁布实施的《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已施行十余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更新,排水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据介绍,我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全省领先,实现了原水、净水、污水、中水全行业统筹。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排水管道7653.24公里,共有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31座,处理规模达到230.2万吨/日。全市排水行业在源头治污、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防汛排涝、排水安全、水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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