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3时,浙江省举行第七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7月19日,浙江省新增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截至7月19日24时,浙江省已连续398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浙江省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9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0例,均由境外输入。
当前境外疫情仍处于较高水平波动状态,非洲区、东地中海区和欧洲区表现出明显上升趋势,Delta毒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已波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导致一些原有疫情缓解地区疫情出现反弹,尤其疫苗接种率低的国家和地区,已成为主导的流行株。我国局部地区本土聚集性疫情或零星散发病例时有发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从前段时间国内聚集性疫情来看,社区、家庭、餐厅、学校等场所聚集性感染明显,确诊病例中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占30%以上,这也提示我们要认真做好日常个人卫生防护,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输入性疫情扩散蔓延。同时要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切实形成人群免疫屏障,可以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降低人群感染、发病、死亡的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就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专题通报。
一、前期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情况
疫苗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拉开了新冠病毒疫苗全民接种“百日会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实行专班运作,实行“一城一策”管理,多部门协同配合。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疫苗采购供应、储存运输、接种服务全链条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接种效率大幅提高。三是智慧化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我省数字化改革优势,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在自主建档、分时段预约接种等方面的作用,减少群众排队时间,提高接种效率,减少人群聚集风险。四是创新优化接种工作方式,通过在大型场馆设立方舱接种点,进企业、进高校、进单位接种,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开展巡回接种、接送居民接种等,全省日接种能力快速提升,单日接种量屡创新高,最高日接种量达166.1万剂次,储备每天200万剂次的接种能力。五是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接种服务,充分发挥我省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优势,做好异常反应监测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六是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接种意愿,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主动参与接种,自觉为早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贡献力量。
截至7月19日,我省18岁以上人群已累计接种7096.3万剂次,其中4302.3万人接种了第一剂,2676.1万人完成全程接种;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我省18岁以上人群接种覆盖率达到80.1%,全程免疫覆盖率达49.8%,成效明显。但是,因为前期疫苗供应紧张等因素,许多人未能接种疫苗,目前接种人群覆盖面距离形成群体免疫屏障,我省人群接种率还未达到人均免疫屏障的要求,尤其是浙江作为沿海地区,对外经贸合作和人员交流频繁,境外输入导致境内传播的风险相对较高,亟需在秋冬季到来之前下大力气加快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
下半年,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我省将按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扩大接种人群范围,12岁以上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疫苗接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全省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疫苗接种的服务保障,稳妥有序安全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疫苗接种作为疫情防控的头等大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科学制定疫苗接种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周细化工作计划,将疫苗接种组织动员,第一和第二、三剂次有序衔接提醒等任务逐级分解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行业人员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确保行业内接种率不低于全省目标接种要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配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做好12-17岁在校学生群体的接种组织实施工作。医保、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疫苗采购供应、疫苗和接种经费保障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组织动员工作,做到无禁忌症适龄人群应接尽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等特点,从保护自身和家庭成员健康出发,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针对性回答和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摸清疫苗应接人群底数和健康状况,分村(社区)、分楼道、分单位稳步推进,做到组织动员和接种服务无缝对接。鼓励各地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不断提高人群接种率。为有效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将疫苗接种纳入健康码管理,对进入重点场所人员同步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做好未接种人员提醒劝导转介工作。创新优化接种方式,各地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人员密集场所驻点接种点和巡回接种点设置管理要求,在交通枢纽、工业园区等人员流动或密集区域增设临时接种点,方便群众就近接种;在海岛山区等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巡回接种、接送居民或上门接种,以提高人群接种率。入境外籍人士在健康观察和健康监测期满后方可接种疫苗。在我国参加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的,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未参保人员原则上自费接种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外籍人士,有单位人员由单位汇总后,统一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预约;个人可向所在地社区(村)预约,由社区(村)汇总后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预约;个人也可直接与所在地定点医院预约接种。外籍人士预约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证件信息,接种现场凭护照及有效停居留证件接种,确保每次接种时相关证件都处于有效期内。为减少境内外人员交叉聚集,外籍人士请前往省内各设区市疫苗接种定点医院进行接种。打完疫苗后也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必要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服务保障,提升接种服务水平、确保接种安全。各地要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强化要素保障,做到“人、苗”精准匹配,确保高效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省一盘棋,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省、市级医院全面参与辖区内疫苗接种工作,配足配齐专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加强业务培训,全力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让广大群众放心接种、安全接种。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智慧化管理的优势,做好精准预约,减少受种者现场等候时间,提高接种效率。各地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特点,严格落实健康询问和禁忌症把握,做好老年人接种3天内的社区随访工作。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多手段、多渠道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让接种服务更暖心、更舒心、更贴心。
(四)完善精密智控机制,将全民免费接种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事关公众安全,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疫苗接种这一当前防疫的头等大事的责任层层传导,以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科学有力的工作举措,把每项任务、每项职责、每道环节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接种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省防控办将精密智控指数8.0版迭代升级为9.0版,对各市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疫苗接种、供应和库存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实行红黄绿三级风险预警,每周通报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督查”,优化疫苗接种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提问:我们注意到主发布稿中提到国家将扩大接种人群范围,启动18岁以下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省的具体计划是怎样的?
答:我们也了解到很多家长对18岁以下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十分关心,很多有出国出行计划的18岁以下学生也急于接种疫苗。目前,国药中生北京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已获准在3-17岁人群中开展紧急使用。综合考虑目前我国疫苗的生产能力、接种能力、临床试验情况、防控工作实际,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扩大接种人群范围,分地区、分年龄段,安全稳妥推进人群接种范围。我省也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从8月开始,对18岁以下人群分年龄段,安全稳妥分步推进。
具体将分以下四个时间节点来安排:8月20日-30日,集中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9月11日-19日,集中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9月20日-30日,集中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接种;10月11-19日,集中完成12-14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12岁以下人群接种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
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将积极配合,指导学校采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12-17岁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在校学生接种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也要积极组织做好非在校人群的摸底统计和动员工作,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
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医疗卫生机构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苗接种的科普宣教;协助学校相关人员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熟悉了解接种后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等信息,全面保障在校学生接种安全;配合学校开展适时适宜的校园健康教育,针对性做好心因性反应的宣传科普工作,消除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的风险。
我国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目前国产新冠病毒疫苗对变异毒株仍然具有较好的保护效力,同时可有效预防(降低)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率。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在此我们呼吁大家,尽快接种疫苗,为尽早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提问:目前对于国产新冠疫苗有效性究竟如何,部分人仍然有疑问。除了临床试验的数据之外,是否有真实世界使用有效的证据呢?此外对于变异株,国产新冠疫苗是否依然有效?
答:我国获批上市的疫苗均是按照WHO和国家监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地完成了各期疫苗临床试验研究,并且试验结果均显示疫苗保护力达到了国际公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标准,而且如果持续关注这方面信息的人群应该也看到,我国已有2款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经过世界卫生组织的严格审评验证,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紧急使用清单,使得“中国疫苗称为全球公共产品”迈出了有力一步。
从全球范围来看,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控制较好,目前国内都找不到病例,所以现在我国疫苗需要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时都要在国外开展,而正因为这样一个情况,所以疫苗在真实世界里的保护效果,也就是大规模接种之后发病有没有减少?重症和住院有没有减少?死亡有没有减少?等等数据在我们国内都无法计算得出,也只能靠国外的数据来体现。此前,智利发布了全球首个关于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真实世界的保护效果的数据,直观解读,就是接种了我国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智利60岁以上人群因新冠病毒感染导致的住院、重症和死亡病例极大地降低了,而对比明显的是,智利59周岁及以下的年轻人因为疫苗接种覆盖率比较低,再加上常规防控措施没做到位,反而成为新冠病毒感染、发病、重症增长最快的群体。这是我国国产疫苗真实世界应用有效的良好证据。
此外,病毒变异不仅是公众关心,更是负责疫苗研发和应用的科学家们密切关注的问题,根据目前已有的持续监测的数据,我国国产新冠疫苗针对不同新冠病毒变异株仍有良好的保护性,针对仍在持续发生的病毒变异,我们后续还会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关注。
提问:我们知道现在全国已经接种新冠疫苗超过14亿剂次,疫苗的安全性还是公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能否简单介绍一下?
答:截止目前,我国在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仍以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以及重组亚单位疫苗三种技术路线的疫苗,这些疫苗获批使用前都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评估,结果均显示安全性良好。目前可以使用的两种灭活疫苗,其成人的和儿童青少年在使用的包装、容器和程序都是一样的。
疫苗在大规模人群中使用的安全性我们开展了持续性的监测。2021年5月28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我国新冠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用基于2.65亿剂次疫苗接种监测的大数据说明,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安全性十分好:总体不良反应报告发生率为11.86/10万,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一般反应,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发热、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这些通常都是一过性的、轻微的机体反应,一般不需要治疗;异常反应比例占比不到18%,而严重的异常反应,以严重过敏反应为主,发生率不到百万分之一,极其罕见。3-17岁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具体接种方式跟成人是一样的,也是两针,中间间隔21-30天,不良反应主要还是局部的疼痛、红肿,局部反应为主,全身反应很少,个别人可能会有发热这些表现,完全是可控的,是安全的。
所以,接种完新冠病毒疫苗第1针后,如果出现轻微的发热、接种部位疼痛等等,都属于正常现象,都不影响第2针疫苗的接种,还没有接种疫苗的人群,对一般反应也不需要过于恐慌,这些一般反应也不是新冠疫苗特有的,目前已经广泛使用的其他疫苗接种后也会在一定人群中出现。新冠疫苗接种,这是目前较高的健康获益,跟新冠病毒感染后发生的严重后果比起来,其经济获益、社会获益是不可比拟的,推荐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越早接种,就越能够获得保护,越有利于我们整个全社会免疫屏障的早日形成。
提问:我们知道新冠疫苗接种有许多的接种禁忌,包括有些严重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的神经系统的问题。有哪些是完全不可以的?又有哪些是不完全绝对的?而且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又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疫苗的接种禁忌究竟应该如何把握?
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出台是为了降低风险,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在《指南》中明确提出的五种属于禁忌症的情况:一是对新冠病毒疫苗成分过敏的;二是既往接种疫苗时引起过严重过敏性反应的,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这两种情况是属于绝对禁忌,就是不建议接种。
另外还有三种情况,包括:
一、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二、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三、妊娠期妇女。
这三种情况都是属于暂时的禁忌症,就是当目前“禁忌”的状态过去了,就可以接种疫苗,比如发热的人,热退了,恢复了就可以接种,慢性病的发作得到了控制,也可以接种疫苗。
当然,在疫苗接种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更具体的问题,比如过敏,有人会具体问过敏性鼻炎、花粉过敏,甚至过敏体质是否能够接种疫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人接种了1针次的新冠疫苗后发生了经过调查诊断专家组确认的急性过敏反应,后续的针次就不能再接种了,除此之外,其他常见的过敏,如果不是正处于较为严重的急性发作期,还是可以放心接种的。
在这里无法把所有情况一一举例穷尽,在这里提醒两点可以供大家参考:一是在接种过程中如实向我们的接种医生提供健康状况,特别是既往疫苗使用和过敏史等情况,由我们的接种医生来判断是否可以接种;二是对于有多种基础疾病或疾病情况较为复杂的人群,建议就自身健康状况是否稳定、疾病是否控制良好咨询负责诊疗的临床医生,如健康状况稳定、疾病控制良好,那还是建议接种疫苗。另外,针对成人建议新冠疫苗接种和其他疫苗接种中间间隔至少14天,儿童、青少年也是如此。当然,如果出现了外伤、狗咬等等情况,需要打破伤风或者是狂犬疫苗,那就不受14天间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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