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17时,郑州市二七区在例行检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在复核的同时,我市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检测、消杀、隔离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周某某,女,39岁,居住地址为二七区华中路14号广兴洁云花园小区。
7月16日8时,由赵某开车,到郑大一附院(河医院区)产科就诊。12时左右在二七区升龙广场一楼“陕西臊子面升龙店”就餐。14:09到郑大一附院(河医院区)取检查结果后返回家中,至21日未再外出。
7月22日7:20,由赵某开车从家出发,8:32到四中(迎宾校区)值班至25日。期间,22日18时左右到四中后街兰州拉面就餐,24日18时左右在后街沙县小吃店就餐。
7月25日8时,由赵某驾车将其接回广兴洁云花园小区家中,19:50左右在华中路14号广兴洁云花园小区附近莎莲妮时尚内衣购物。
7月26日10时,骑电动车到市骨科医院门诊1楼脊柱一科就诊,随后骑电动车回家。
7月27日21时,在碧云路祥云路西北角宫廷糕点和四季水果购物。
7月28日11:40左右,因颈椎病骑电动车到二七区爱馨医院二楼中医科就诊并办理住院,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异常,7月30日再次采样报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当即闭环转运至市六院隔离治疗。
目前,已调查出来的周某某在郑密接及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对其居住环境、所乘电梯、楼道、外环境采样检测,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终末消杀;涉及外地市人员,已向相关地市发送协查函。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对调查出来新的密接和次密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该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过接触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底线,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7月30日,我市在二七区排查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快速有效阻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执行封闭区管理
1、二七区京广路街道洁云社区广兴洁云花园小区;
2、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张魏寨中街36号院;
3、二七区长江路街道海豫花园小区3号楼;
4、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封闭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封闭的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执行封控区管理
二七区京广路以东、碧云路以西、航海中路以南、长江路以北区域。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封控的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暂时关闭辖区内经营性场所和棋牌室、活动室等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
三、对以下区域执行防控区管理
1、二七区大学路以东、连云路以西、淮河东路以南、赣江路以北区域;
2、二七区长江东路29号郑州爱馨医院;
3、新密市白寨镇三岔口村;
4、新密市白寨镇寨沟村;
5、新密市白寨镇御景湾小区。
防控区24小时内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确认前居家监测,之后视情况调整防控措施。
四、封闭区、封控区、防控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封闭区、封控区、防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引发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我市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闭、封控、防控管理期间,对广大市民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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