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遏制疫情扩散,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文旅厅相关通知精神,7月30日,市文旅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区文化旅游部门和文化旅游场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疫情防控工作:
1、在继续做好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电影院、网吧、KTV、游艺、演出等场所及旅游景区室内区域暂停向市民、游客开放同时,自7月31日起,暂停开放旅游景区室外区域。各旅游景区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
2、各文化旅游场所要切实做好暂停开放期间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严密部署场所内部用电、用气、危化品、建(构)筑物和文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应急保障和值班制度。各文化旅游场所暂停开放期间,安全保卫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场所内部安全。
3、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文化旅游场所暂停开放期间的检查指导,切实保证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4、全市文化旅游场所暂停开放期间,倡导在做好本单位防疫、安全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投入到全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同舟共济,共同守护我们美好家园。
《通知》提出,全市文化旅游场所防疫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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