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31日,郑州市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确诊患者后,在后续流调及核酸检测中,陆续发现35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专家组诊断,现将8例确诊病例、27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病例7:李某某,女,48岁,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6月30日入住市六院后未外出。
病例8:李某某,男,23岁,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6月25日入住市六院后未外出。
病例9:许某某,男,32岁,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7月17日至23日在周口市第五人民医院结核病病区住院;7月24日自驾车到市六院住院,中午在医院门外小摊买饼;7月25日-26日两次到医院门口艺点图文快印店复印资料;7月27日在院未外出;7月28日晚18点在医院附近农家小厨就餐,后在饭店门口烟酒店消费;7月29日中午13点步行京广南路川湘农家菜就餐,14点在长江路金鑫水果店买水果;7月30日中午13点步行京广南路川湘农家菜就餐,18点在医院对面黄焖鸡店就餐;后未外出。
病例10:阮某某,男,32岁,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陪护。7月18日-25日期间在医院陪护期间未外出;7月26日10:00左右在医院门口乘坐81路公交车到银基东北门,随后乘坐556路公交车返回医院,19:30左右自行到医院对面面馆就餐,20:30左右返回医院病房;后未外出。
病例11:王某某,女,42岁,周口鹿邑人,系病例22陪护人员。7月18日-24日一直在周口家中未外出;7月25日11时乘坐出租车到达市六院照看病例22;后未外出。
病例12:段某某,男,34岁,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7月18-29日期间曾到京广路长江路西附近小商铺购买馒头、凉菜,曾到市六院对面的“沙县小吃”就餐,曾到市六院后面东北角一超市购物;7月30日晚到市六院对面饭店;后未外出。
病例13:付某某,男,58岁,现住址管城区七里河美景芳邻小区,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陪护人员。7月18日-27日期间在正商蓝钻小区工作;7月28日凌晨3时左右,乘急救车陪同妻子至市七院ICU就诊治疗,12时左右乘坐急救车至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14时30分左右步行至市六院门口公交站,乘坐B16路公交车至中州大道航海路站,换乘46路公交车至市六院,15时30分左右步行至市七院门口公交站,乘坐46路公交车至中州大道航海路站,换乘B16路公交车至市六院;7月29日11时15分至华升图文(六院东大门对面公交站牌北路口向西50米路南)复印资料;7月30日6时30分左右在医院门口公交站,乘坐B16路公交车至七里河站下车,步行返回家中,7时左右至正商蓝钻物业办公室后步行至中州大道航海路公交站,乘坐B16路公交车返回市六院,在医院就餐后步行至医院门口公交站乘坐B16路公交车至航海路未来路站下车,步行至航海广场时,接到通知乘坐B16路公交车返回医院;后未外出。
病例14:陈某某,男,64岁,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2021年5月18日到市六院就诊;后未外出。
病例15:庄某某,男,20岁,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2021年6月1日入住市六院后未外出。
病例16:赵某某,男,34岁,山西晋城人,市六院陪护人员,系病例17的儿子。6月21日陪同病例17在郑大一附院治疗疾病2-3天;6月25日入住市六院呼吸二科;后未外出。
病例17:赵某某,男,67岁,山西晋城人,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病人,系病例16的父亲。6月21日在郑大一附院治疗疾病2-3天;6月25日入住市六院呼吸二科;后未外出。
病例18:甄某某,女,41岁,河南封丘人,市六院陪护人员,系病例24的母亲。7月18日-22日未出市六院;7月23日下午4时,至市六院马路对面小超市购买尿垫;后未外出。
病例19:刘某某,女,65岁,河南封丘人,市六院陪护人员,系病例14的妻子。5月18日至市六院陪护病例14;后未外出。
病例20:翟某某,女,58岁,河南沈丘人,市六院陪护人员,系病例15的母亲。6月1日至市六院结核病合并症科住院部陪护病例15;后未外出。
病例21:谭某某,女,52岁,新郑市龙湖镇人。7月17日-21日在市六院因肺结核住院,期间未外出;7月22日下午15:00时乘坐私家车回新郑市龙湖镇小乔社区吉祥公寓607号儿子家中;7月23日乘坐私家车返回市六院,至7月28日未外出;7月29日14:00再次乘私家车回新郑市龙湖镇小乔社区吉祥公寓607号儿子家中,17:00左右到小区对面露天菜市场购买食材,后返回家中无外出;7月30日—31日在市六院住院无外出。
病例22:田某某,女,75岁,河南鹿邑人,市六院结核病区病人,系病例11的母亲。7月10日入住市六院结核病区后未外出。
病例23:徐某某,女,36岁,信阳息县人。7月17日乘坐驾私家车至市六院住院后未外出。
病例24:金某某,男,16岁,新乡封丘人。7月14日因患结核并发症入住市六院后未外出。
病例25:孙某某,男,25岁,系病例5的陪护人员。7月18日至7月30日在陪护期间一直在市市六院附近活动;7月27日11:56至12:27在市六院对面高寨市场购物后返回病房;7月28日7:37在市六院南门购买早餐后回病房,12:00左右在高寨市场便利店购物后回病房;7月29日8:43到市六院南门购买早餐后回病房,19:13在高寨市场购买晚餐;后未外出。
病例26:付某某,女,66岁。7月18日-26日在新乡市第一附属医院在院陪护;因卫辉市发生洪涝灾害,7月26日19:00与丈夫、女儿自驾车到林州人民医院就诊;7月27日3:00自驾车至市六院住院;后未外出。
病例27:冉某某,女,76岁。7月初至7月31日在市六院,陪护丈夫张某某,除每天到医院门口购买餐食外未离开院区。
病例28:刘某某,女,52岁。7月15日入住市六院;7月19日在市六院对面药店购买药物;7月23日又在市六院对面另一药店购买药物,同时又到高寨市场一农贸摊购买西红柿;后未外出。
病例29:邢某某,男,50岁,病例54陪护。7月21日、25日、27日、29日,曾经外出到市六院对面菜市场购物,7月29日、30日两次到市六院南张仲景大药房买药。
病例30:王某某,女,31岁,病例21护工。7月16日18:45分在豫宛百货春晖路店、19:15分在程程二元店二七区京广路店购买生活用品,18:50分在杭州小笼包砦东街店购买包子;7月18日、25日、28日、29日下午14时左右,曾到龙湖镇一露天菜市场买菜;7月24日,曾乘556路公交车,后未外出。
病例31:金某某,男,41岁,病例24陪护。7月21日16时26分外出到医院门口左边约50米处小卖部买烟;7月25日12:00左右,在京广路站乘111路公交车到大学路与桃园路站下车,曾到武警医院门口咨询医务人员,13:55到交通路“常氏疮疡灵”药店购买药物,14:50乘坐906路公交车到市六院下车,15 :06到六院对面高寨农贸市场购买食品;7月26日11:40及7月29日11:55分两次到医院门口左侧小卖部买烟;后未外出。
病例32:朱某某,女,28岁,护士。7月21日中午12:40在爱便利鸡王社区店购物;7月25日7:55在市六院对面悦来悦喜便利店购物;7月26日10:50到新郑市双湖大道万家购物广场大大梦幻王国进行游玩,20:49到小果弟儿果业购买水果;7月27日7:47在王红梅早餐店京广南路店购买早餐,19:23下班后前往龙湖镇郑新快速路与祥和路交叉口中石油加油站加油;7月28日、29日,早上7:46在市六院医院家属院附近商店及王红梅早餐店京广南路店购买早餐,29日晚21点26分在张仲景大药房宽视界店购药;7月30日7:28在“从头再来”商店消费;后未外出。
病例33:刘某某,男,51岁。7月18-30日,市六院住院。7月24日11:30左右到达西三环与中原路交叉口12路公交站乘坐12路公交,13时20分左右从翟寨站下车;7月30日11:30,到位于郑州市京广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乘坐12路公交到翟寨站下车;7月31日9:40患者曾到荥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病例34:王某某,男,27岁。7月19日、7月20日,驱车到江泰天宇国际2号楼上班,午餐为外卖;7月20日因暴雨洪灾,晚上宿于江泰天宇国际1号某旅馆;7月21日直接上班;7月22日、23日白天骑行上班,晚上回管城区海棠湾小区居住;7月24日去陇海市场修鞋;7月25日居家;7月26日-30日全天在公司上班,自驾去、自驾回,早晚餐在家吃,午餐为外卖;7月31日上午曾带孩子到市三院就诊,全程戴口罩,下午去布厂街理发,后去陇海市场买菜。
病例35:马某某,男,71岁。7月11日,入住市六院后未外出。
病例36:金某,女,51岁。自7月3日,陪丈夫司某某到六院进行透析治疗,一直在六院陪护,期间无外出。住院期间主要在院内楼下一楼餐厅用餐,曾到医院大门京广路对面山野菜杂面条餐馆就餐,晚上有时会去附近的京广路地下隧道口散步。
病例37:范某某,男,47岁。7月20日办理住院。7月21日至27日,每日8:30从家(金水区豫馨苑小区)出发,由妻子开车到市六院行输液治疗,每日早餐在六院附近喝胡辣汤,曾在附近小区超市购物;7月28日,下午至汽配大世界修涉水汽车;7月29日骑电动车到市六院,中午回家后未外出;7月30日上午乘坐37路、B1公交车到市六院治疗;7月31日上午由妻子开车送至郑州市六院。
病例38:苏某,男,33岁。7月29日由妻子陪同乘高铁G1867至郑州东站,然后乘出租车下午16时许至郑州市六院对面蜜雪冰城购买饮料,16时30分左右在蜜雪冰城对面吃饸烙面,就餐后至六院办理入院手续;后未外出。
病例39:唐某某,男,48岁。7月16日至31日在市六院住院,期间曾2次步行到六院对面菜市场购买西红柿,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
病例40:姜某某,男,55岁。7月16日至24日在市六院住院未外出。7月24日下午16时至17时步行到医院对面农贸市场购买蔬果,期间佩戴一次性口罩;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在市六院未外出;7月27日下午16时至17时期间步行到上述农贸市场购买蔬果,期间佩戴一次性口罩;后未外出。
病例41:褚某某,女,38岁,医护人员。7月16日从家(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骑行到市六院上班,下午18时许骑行到橄榄城柏林阳光西南角市场买菜,后回家未外出;7月17日、18日上班轨迹同上;7月19日早上在橄榄城楼下商业街购买早餐,后骑行上班;7月20日因暴雨由丈夫驾车送至单位未回家;7月21日早上7时许经长江路、连云路步行回家,在小区楼下超市购物;7月22日未上班,下午步行至橄榄城柏林阳光西南角市场,后步行回家,在小区内领取快递;7月23日轨迹与16日相同;7月24日曾由春晖路到迎客来生鲜超市购物;7月25日、26日正常上下班,无购物轨迹;7月27日带儿子到橄榄城都市广场(连云路南三环东南角)玩耍,1小时后步行回家;7月28日下班后,约18:30骑行到华中农贸市场、凌云跆拳道;7月29日未上班,下午步行至橄榄城都市广场;7月30日未上班,骑行到华中农贸市场、正商城和园区域;7月31日凌晨,骑电动车到单位进行核酸检测。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调查出来新的密接和次密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重要提示:7月16日至今,凡在市六院就诊、陪护、滞留等人员,就近到指定机构做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居家自我隔离,非必要不外出。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