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建筑工地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违规进行夜间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记者从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今年1至6月,该局共收到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噪声污染投诉举报340件,占噪声污染类总投诉量的23%,办理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案件24起。
最近,该局经梳理汇总,将今年前6月该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投诉10次以上的9个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被立案处罚的24家建筑施工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担起文明施工主体责任。(点击图片看大图)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当载明证明单位、夜间施工的时限以及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并在施工现场周边醒目位置提前公示。
下一步,对存在投诉高发、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未按夜间施工证明要求进行降噪施工、三次以上被行政处罚的建筑工地,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抄送相关信息至行业监管部门,为相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提供数据支撑。
宁波晚报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李佳静 沈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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