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一轮“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启动。
8月19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并同步发布《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
据了解,本轮“证照分离”改革,对全省范围内5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规定的改革方式、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行分类管理,其中直接取消审批67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103项、优化审批服务335项。同时,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加实施43项改革试点举措,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13项、优化审批服务1项。
为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浙江省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同步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电子证照多维度运用、打造“证照分离”协同平台、构建信用综合监管体系等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改革能级。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或通过告知承诺即可经营,优化服务审批的事项在审批时间、环节、材料等方面也作了进一步压减,基本实现了极简审批,群众和企业创业便利度大幅提升。下一步,全省将认真抓好改革各项举措落实,结合数字化改革,大力推广数字化集成应用,为企业提供更广领域、更高效率的服务。记者 全琳珉 通讯员 市闻
编辑: 蔡嘉妮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