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
两口子赌气吵架,蛮汉好心去劝,被激怒后反持刀砍人,最终赔钱又获刑。今天,慈溪法院通报了该起案件,被告人方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3月25日凌晨2点左右,男子方某在杭州湾新区某小区门口,因劝阻袁某和其妻子陈某吵架,与袁某发生争执,后方某持刀将袁某右大腿及腰背部砍伤。经鉴定,袁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深更半夜,为何会卷入两口子间的纷争?原来,方某曾在袁某、陈某夫妻所开的店里打过工,与二人熟识。当天凌晨,方某在打工的KTV正准备下班,遇到了陈某。见对方一个人又喝了酒,方某提议送陈某回家。陈某同意了。
按照方某的说法,他载着陈某来到事发小区门口,袁某正在那等着妻子回家。陈某下车后,方某离开去买了一包烟,回来时经过小区门口时,发现两口子在吵架。因看到两人吵的比较凶,袁某似乎还动手打了陈某,方某就从车上下来打算劝一下。刚把人拉开,袁某就不开心了,称他们夫妻的事情不关方某的事,还当着方某的面又吵起来,方某只得再去拉架。过程中,袁某将怒气转嫁到了方某头上,并用脚踹了方某,方某气不过,从车上拿了一把菜刀,二人拉扯在了一起,过程中,方某将袁某砍伤。
见袁某受伤,方某瞬间找回冷静。之后袁某报警,方某这才害怕起来,开车离开。
袁某称,事情的起因是看到方某送自己老婆回家,心里不是滋味,先是跟老婆争执了起来,之后跟方某发生撕扯。
4月8日,方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他赔偿被害人袁某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赔偿情节,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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