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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高校禁止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网友又吵翻了
2021-09-16 09:58:50 稿源: 观察者网  

  近日,#多所高校禁止学生未婚发生性行为#的话题在网上引起舆论热议。

  学校有权力禁止学生发生未婚性行为吗?大学生又是如何看待这一话题的?网友们观点不一。

  事情的起因在于有媒体报道,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中明确: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有自称是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的网友晒出自己手中的学生手册,其中并未提及性行为相关信息。

  随后,网络上不少自称是该校学生的网友晒出自己的研究生手册,证明现在已经没有这条规定,引起争议的是旧版手册内容。

  9月15日,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告诉媒体,“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这条规定已经没有。

  不过,在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上,显示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的《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仍然有这条规定。

  在该校教务处官网上,发布时间为2006年4月6日的《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明确,“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截至发稿,大连理工大学尚未对上述争议作出回应。

  其实,除大连理工大学之外,还有一些学校对学生非婚同居、未婚性行为作出规定。

  例如,浙江大学在《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学生发生非婚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第十五条第四款明确,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11月发布的《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与矫正教育管理细则》中提到,学生在校内外与异性非法同居行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一石激起千层浪,上述学校的规定引起网友不小的争议。

  很多人觉得,大学生已经成年,性也不是可耻的事情,性行为是否发生应该取决于成年人的个人意愿。

  也有人认为,学校就是学习的地方,学校的规定应该遵守。而且,这可能只是校方为了规避风险,实际操作起来不会动真格。

  还有人认为,堵不如疏,把性教育做好更重要。

  说起性,很多时候人们都是避而不谈,却又想窥探其他人的心思,对于婚前性行为,大学生又是什么态度?

  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6年发布的《大学生性与生殖健康调查报告》,约7成在校大学生接受婚前性行为。

  在全部调查对象中,23.6%的人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有婚前性行为;31.7%认为如果与对方有感情可以有婚前性行为;31.8%认同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前性行为。

  此外,20.3%的调查对象曾经发生插入式性行为。已经发生过性行为的调查对象中,45.6%在11-18岁之间发生第一次性行为。大学一年级学生发生过性行为的仅占全部被调查一年级学生的15%,而在四年级(包括五年制本科的五年级)学生中,这一比例提高至43.4%。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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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高校禁止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网友又吵翻了

稿源: 观察者网 2021-09-16 09:58:50

  近日,#多所高校禁止学生未婚发生性行为#的话题在网上引起舆论热议。

  学校有权力禁止学生发生未婚性行为吗?大学生又是如何看待这一话题的?网友们观点不一。

  事情的起因在于有媒体报道,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中明确: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有自称是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的网友晒出自己手中的学生手册,其中并未提及性行为相关信息。

  随后,网络上不少自称是该校学生的网友晒出自己的研究生手册,证明现在已经没有这条规定,引起争议的是旧版手册内容。

  9月15日,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告诉媒体,“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这条规定已经没有。

  不过,在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上,显示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的《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仍然有这条规定。

  在该校教务处官网上,发布时间为2006年4月6日的《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明确,“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截至发稿,大连理工大学尚未对上述争议作出回应。

  其实,除大连理工大学之外,还有一些学校对学生非婚同居、未婚性行为作出规定。

  例如,浙江大学在《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学生发生非婚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第十五条第四款明确,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11月发布的《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分与矫正教育管理细则》中提到,学生在校内外与异性非法同居行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一石激起千层浪,上述学校的规定引起网友不小的争议。

  很多人觉得,大学生已经成年,性也不是可耻的事情,性行为是否发生应该取决于成年人的个人意愿。

  也有人认为,学校就是学习的地方,学校的规定应该遵守。而且,这可能只是校方为了规避风险,实际操作起来不会动真格。

  还有人认为,堵不如疏,把性教育做好更重要。

  说起性,很多时候人们都是避而不谈,却又想窥探其他人的心思,对于婚前性行为,大学生又是什么态度?

  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6年发布的《大学生性与生殖健康调查报告》,约7成在校大学生接受婚前性行为。

  在全部调查对象中,23.6%的人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有婚前性行为;31.7%认为如果与对方有感情可以有婚前性行为;31.8%认同以结婚为前提的婚前性行为。

  此外,20.3%的调查对象曾经发生插入式性行为。已经发生过性行为的调查对象中,45.6%在11-18岁之间发生第一次性行为。大学一年级学生发生过性行为的仅占全部被调查一年级学生的15%,而在四年级(包括五年制本科的五年级)学生中,这一比例提高至43.4%。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