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和重要支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支持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聚焦“优质、均衡、普惠”和“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加快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率先建成分级诊疗体系,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健康差距,实现人人享有全生命周期优质医疗健康服务,打造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省域示范。
具体涉及哪些合作内容,一起来看~
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建设
支持浙江省制定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评价标准,编制健康浙江发展指数,完善健康浙江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指标体系、评价体系。
支持浙江省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国家试点建设工作,率先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
支持浙江省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高水平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高质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
支持浙江省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试点、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试点。
支持浙江省制定“十四五”末(2025年)基本建成健康浙江评价标准,健全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监测评估体系。
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
支持浙江省持续深化综合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三医联动”集成改革突破,全省域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以及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更好地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支持创建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因地制宜借鉴三明医改经验。
扎实推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试点和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
支持浙江省有条件的市县创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城市和示范县。
支持浙江省全省域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遴选高水平公立医院纳入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
优先支持浙江省符合条件的医院开展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支持符合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配置标准的医疗机构按程序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支持浙江省建设生命健康科创高地,深化卫生健康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整合全国资源,做强中国(浙江)科技研发转化平台,优先建设国家级卫生健康科创平台。
支持浙江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探索建立与先进国家和地区接轨、实质等效的毕业后教育制度,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支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与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全程协同并轨试点;
支持浙江省实施毕业后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中心,择优建设国家住培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支持浙江省建设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地区和单位;
支持浙江省建设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支持浙江省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在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加强康复医学人才培养、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加速康复外科,发展基层、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完善价格支付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
支持浙江省开展卫生健康国际人才交流、科研合作,建设国家生物安全人才基地与评价中心。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浙江省开展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2.支持浙江省打造高能级卫生科技创新平台,将其纳入国家医学创新体系,合作实施一批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加快解决医学领域卡脖子问题。
3.优先支持浙江省创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快建设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省级培训演练基地。
4.支持浙江省建设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
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
1.支持浙江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浙江在中医特色服务、流派传承创新、中医高能级平台建设、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西医协同创新等领域给予政策支持,先行先试。
2.建设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浙江省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
3.支持浙江省建设高标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国家中医传承创新中心,建设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中药类和多学科交叉重点学科,培育建设国家中医药重点实验室。
4.支持浙江省培育推荐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岐黄学者,支持申报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择优建设国家中医规培示范基地和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5.支持国家中医药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布局浙江,推动中医药高端设备制造、中药高新产业等企业落户浙江。
育儿友好型社会试点建设
1.支持浙江省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指导建立育儿友好型省份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建立覆盖所有适龄适育对象的生育登记制度,推动生育保险政策全覆盖,深化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
2.指导浙江省打通部门间、省部间有关人口数据的信息系统壁垒,实现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国家各业务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对接与共享,实现人口基础信息资源的部门共享;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监测网络、监测平台,每年至少开展2次人口动态监测调查。
3.支持浙江省开展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国家试点,率先建设“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立有效转诊机制,推动儿童保健与诊疗服务深度融合。支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支持浙江省优先开展儿童专用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
4.支持浙江省率先开展婴育数字化服务国家试点,优先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托位占比在60%以上,每个设区市建立至少1个综合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高质量老年健康 服务试点省建设
1.支持浙江省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省、市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服务能力,打造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特色学科,扩大基层老年康复、护理等优质服务供给。
2.支持浙江省全域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制定安宁疗护服务标准规范,多形式组织安宁疗护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安宁疗护宣传教育。
3.支持浙江省创新构建医养结合工作政策体系,依托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深化医养签约,推广家庭病床和居家医疗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打造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
4.推动制定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系列地方标准,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互联网+医疗健康” 示范省建设
1.支持浙江省建设“健康大脑+”体系,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健康信息共享应用和监管,推进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国家审批类服务系统优先向浙江开放端口、权限和共享数据。
2.支持浙江省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改革,打造区域“互通、互认、互信”的数字化改革样板,为全国性互认共享探索经验。
3.支持浙江省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丰富拓展应急救治、远程医疗服务、非接触监管等场景应用。
4.支持浙江省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和居家上门服务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在服务模式、风险防控、价格支付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经验。
5.支持浙江省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行业),推动国家级研究机构和智库平台与浙江省加强合作,建立相关医学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数据集。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