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起,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启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及“两山”基地评选工作,每年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县(市、区)颁发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称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生态环境部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的地区,给予政策和项目倾斜。鼓励各地建立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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