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山县公安局爵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着的车不见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男子正满身酒气在找车。
根据以往的经验,民警询问其是否把车停在其他地方或者家里其他人把车开走了,但报警人信誓旦旦称,自己吃饭前确实将车子停在了这里。于是,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查看附近的公共视频。
民警通过公共视频发现,该男子吃饭前确实把车停放在他说的地方。然而,开走这辆车的竟然是男子本人!
原来,他在酒后又将车子开走,晃晃悠悠开了一段后,将车停放到其他位置,随后就去休息了一个多小时。等酒稍醒,已经记不清自己开过车了,又返回第一次停车的地方去找车。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象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最后再次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记者张贻富
通讯员 成传昭 潘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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