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来源 鄞州交警 视频剪辑 记者 石奕懿
11月6日12点22分,鄞州百丈东路中兴路交叉口,一辆黑色轿车在左转车道等待红灯时,突然,驾驶位旁的车窗打开了,驾驶员两手伸出窗外,手上拿着一瓶矿泉水和一条毛巾。只见他先用水清洗了毛巾,随后随手把矿泉水瓶子丢弃在路上。接下来的一幕更令人气愤:驾驶员竟然多次把手伸出车窗,将车内的垃圾一并扔出窗外,待到信号灯转为绿灯,扬长而去。
前车的不文明行为,被后面一辆白色小车的驾驶员看在眼里。黑色轿车前行离去,白色小车就在前车丢垃圾的位置附近停下,车门打开后,一位穿着白色外套、长发披肩的女士探出大半个身子,伸手将前车丢下的所有垃圾收拢清理,接着拿到了自己车内……
两位驾驶员一前一后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整件事的经过也被路口的公共视频完整记录了下来。
随后,鄞州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找到了前车的驾驶员余某,对余某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你随便扔一下,很方便,但城市文明就没有了。”
余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了歉意和后悔,最终,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对余某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对于后车驾驶员的行为,交警也表示了赞赏。交警说,车窗抛物不仅对后方正常行驶车辆造成干扰,存在安全隐患,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这位女士面对不文明陋习,快速及时制止的行为值得肯定。城市文明要靠大家用实际行动去共同维护,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来源 鄞州交警 宁波晚报 记者 王思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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