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发布两则寻找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的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通告一全文如下:
2021年11月29日接陕西省应疫办协查函,函告我区有一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现将我区王某某行程通告如下:
1、2021年11月21日07: 35王某某同黑某某从咸阳机场乘坐MU2181次航班52K.52L座(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座位号为53A)于09:50到达昆明机场,下机后在机场换乘MU5943次航班至云南省大理机场,下机后乘坐网约车至大理市大理镇古城区三月街旁隐仙路喜欢你工作室,随后入住工作室安排的大千客民宿(地址:喜欢你工作室旁边);
2、11月22日至24日由工作室安排拍摄婚纱照;
3、11月25日从大理机场乘坐MU5944次航班至云南昆明机场后换乘MU5723次航班(6A、6C座),2021年11月25日18:00到达咸阳机场,由专车送至华州区四季花城小区门口;
4、11月27日19: 00在军民南路雷府纸包鱼就餐;11月28日01:00就餐完毕后步行回家;
5、11月28日14:00步行前往军民路诚净和蒸饺店就餐,15:05步行回家,20: 00前往吴溪十字兄弟酒肆就餐,22: 30自己返回家中;11月29日一直居家未外出。
请与上述时间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组、社区工作单位报备,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就医,由区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联系电话:
华州区卫健局:0913-4711762
华州区疾控中心:0913-4732001
通告二全文如下:
2021年11月29日,接陕西省应疫办协查函,函告我区有一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黑某某,现将密切接触者黑某行程通告如下:
1、2021年11月21日07: 35黑某某同王某某从咸阳机场乘坐MU2181次航班52L.52K座(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座位号为53A)于09:50到达昆明机场,下机后在机场换乘MU5943次航班至云南省大理机场,下机后乘坐网约车至大理市大理镇古城区三月街旁隐仙路喜欢你工作室,随后入住工作室安排的大千客民宿(地址:喜欢你工作室旁边);
2、11月22日至24日由工作室安排拍摄婚纱照;
3、11月25日从大理机场乘坐MU5944次航班至云南昆明机场后换乘MU5723次航班(6A、6C座),2021年11月25日18:00到达咸阳机场,由专人送至渭南市临渭区信达世纪城小区门口;
4、2021年11月27日15:00从临渭区自驾车返回家中,18:00在小区遣狗,19:00在军民南路雷府纸包鱼就餐,次日01:00就餐完毕后步行回家,
5、2021年11月28日14:00在军民路诚净和蒸饺店就餐,15:05步行回家,20:00在吴溪十字兄弟酒肆就餐,22:30 同王某回到家中。
6、2021年11月29日09:00在小区遛狗,11:30开门取过一次外卖(送餐人佩戴口罩,两人无交流),下午未外出。
请与上述时间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组、社区工作单位报备,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就医,由区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并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联系电话:
华州区卫健局:0913-4711762
华州区疾控中心:0913-47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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