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注意!疫情期间,千万不可“掉链子”,否则将会被问责!
近段时间,浙江不少地方出台规定,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今天,“绍兴发布”就公布了10种情形,并规定对存在这些情形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将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照权责一致、失责必问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命令、指令、任务交办单、督办单,在执行部署要求时搞变通、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的;
二、“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措施不力,“守小门”不严的;
三、对密接、次密接人员知情不报告,排查不精准,管控不到位,转运不得力,隔离不规范的;
四、核酸检测力量统筹不合理,动员组织不及时,现场管理混乱的;
五、防控物资供应不充分,民生保障不力,市场秩序维护不到位的;
六、对新冠肺炎患者组织医疗救治不及时的;
七、制造、散布、传播有关疫情防控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八、处置社会矛盾、风险隐患不力的;
九、对督导指导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相关问题反复出现的;
十、不服从组织安排,耍特权、搞特殊的。
与此同时,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因防疫不力被问责,其中有些案例值得深思。
在永嘉县,因为一家农贸市场存在问题,6名干部被问责。
当地枫林镇的一农贸市场存在出入口处无值班人员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进入”等防控措施、个别经营摊主和顾客未佩戴口罩等问题。
永嘉县纪委县监委在疫情防控专项监督中发现,该农贸市场入口管控措施不到位,此前已被督察组发现并要求整改过。
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是:枫林镇政府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枫林镇枫岭社区片长郑某某、岩头市监所所长潘某受到约谈处理;枫林镇枫岭社区枫一驻村干部杨某某、枫岭社区枫一网格员徐某某、岩头市监所工作人员李某某、枫林农贸市场负责人徐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类似的例子还有。
据“金华发布”,东阳市江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存在未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防疫措施、“十大”症状就诊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多人被问责:该中心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受到降低薪酬待遇处理,负有责任的副主任受到诫勉处理,主任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这些案例说明:相关党员干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来,必须把工作做严做实。
有些看似“小事”,也万万疏忽不得。
最近在义乌,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所三中队中队长刘某某在带队检查时,发现一家酒店存在问题,并要求对方整改,但还是受到了批评教育处理。
已经发现了问题,为什么还被认为防疫不力呢?
这家酒店名叫义乌香格里拉大酒店,承接了11日举办的3场宴席,却未向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刘某某发现问题,并要求对方整改报备。但他和社区网格长俞某某后续跟踪管理没到位,结果被金华疫情防控第四督导组发现:该酒店大厅内,有顾客未戴口罩聊天。
加上其他问题,福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因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管控不够精准到位,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处理。
发现问题,并不等于解决问题。这也说明:防疫绝不可心存侥幸,容不得丝毫松懈,不能放过任何“针尖大的窟窿”。
还有一个案例,也值得深思。
据“清廉乐清”发布,12月7日上午,乐清市防控办下发全市疫情防控督查通报,指出联华超市时代店存在入口值守人员脱岗等问题。这个问题很容易整改,但在12月9日,乐清市督查组在“回头看”时,发现仍未整改到位。
问题出在哪里呢?
商场超市的主管单位是乐清市商务局,追查发现,原因出在该局查收、办理文件效率不高,以至于督促问题整改不及时。
乐清市商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蔡某和办公室主任叶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这也说明,面对疫情,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必须严起来、实起来,“上紧发条”。
当然,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面对复杂的疫情,全社会要紧张起来、动员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的作用,保持清醒和冷静,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把该管的人坚决管到位,让该静的区域迅速静下来,在最短时间内遏制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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