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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宁波4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全国先进
2021-12-25 20:27: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中国宁波网记者徐欣 通讯员胡青蓝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我省30个集体和31名个人获得表彰,宁波有4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此殊荣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

  坚持精准保护,推动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并联合海曙区委办、海曙区妇联共同牵头,成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组”,从“事前预防、事中维权、事后关护”三个方面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牵头八部门联合出台《海曙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询问办案场所,避免再次询问、二次伤害。 在全国率先探索将心理学、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知识融合在未检办案中,逐步形成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制度体系。

  多年来,团队一直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严格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别程序,根据犯罪情节,妥善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以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七色花”未检团队)

  团队在全国首创“检警一体、检医合作”的“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已运用该机制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8起,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困境儿童保护救助工作,探索监护侵害案件“刑民一体化”办案模式,设立两大未成年人救助基金,用于帮扶检察环节困境未成年人。目前,已为34名未成年人提供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278000元。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覆盖全国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探索特殊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已提供查询3万余人次,筑牢了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近三年,团队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等重要荣誉。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工作室

  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工作室成立于2015年,2017年与柴桥法庭合作,主要针对家事案件进行调解。

  工作室制订“片区负责”工作法,将柴桥划分成6个片区,每一片区产生一名大阿嫂片区长,组成70人左右的队伍,按片区进行调解。工作室建立了三色预警机制、跟踪回访机制、分级培训机制等内部管理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有序运行。

  六年来,“大阿嫂”举办庭院说法、普法入村、法治惠民服务等活动80余次,受教群众达6000多人次。此外,“大阿嫂”还助推积案化解,向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27件,成功化解10起积案。

  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作为余姚法院专门从事家事纠纷调处的庭室,近年来,围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制定首创了一系列有温度、有深度、更有力度的家事纠纷化解举措,成效显著。

  与妇联、公安、教育、民政等单位深度合作联动,积极构建社会力量、司法力量、行政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机制。立案庭还创新研发了“余姚解纷直通车”小程序,专设“和合家事”版块,把全市妇联主席纳入平台,与立案庭建立线上对接机制,法官“全天候”在线法律指导妇联主席调处家事矛盾、维护妇女权益;妇联主席协助法官开展家事纠纷调查、调解及判后回访帮扶等工作。立案庭先后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宁波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郑吉薇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 律师

  郑吉薇是一位律师,也是一名党员。她致力于用自己的专业,服务更多的受众群体,曾荣获2011年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第三届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自2011年5月起,她成为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至今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已整整10年。多年来,她一直心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多次在女性普法大讲堂和普法进校园、进街道等活动中宣讲法律课程,让妇女和孩子们更好地接收了法律知识。疫情期间,她和律师妈妈们一起制作预防性侵宣传手册,开展了7场女童性侵预防的普法系列讲座。

  周燕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周燕同志曾荣立浙江省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次。工作中她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思考,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法律信仰更加坚定。在长期的刑庭工作中,她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做到带头多办案、办难案,是庭里的办案模范,近三年来共计办理刑事案件近400件。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办理了一批涉及猥亵儿童罪、遗弃罪等案件。在办理未成人案件时,结合审判业务及具备的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对未成年被告人做好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害人做好保护救助工作。她作为“奉法讲堂”普法宣讲员,近年来10余次深入学校、企业、村社开展法治宣讲,积极做好司法职能延伸工作。

  沈颖婷

  慈溪市妇联基层权益部部长

  沈颖婷同志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负责,主动作为、实践创新,曾被评为全省小微企业培育监测工作先进工作者、慈溪市节能降耗先进个人等。参加妇联工作4年来,她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对接,建立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家事调查员队伍,打造“立体式维权工作链条”;她以基层妇联改革为契机,利用基层微妇联和基层网格融合,将“网格法官”与“姐妹驿站”有机结合,创新开展“家事微调”法律服务,延伸微妇联维权力量触角,实现“矛盾不出村 解决在基层”;她积极推进未成年保护部门联动,落实全国妇联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与检察院、教育局联合探索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择业禁止机制、花季关护机制。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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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宁波4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全国先进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1-12-25 20:27:00

  中国宁波网记者徐欣 通讯员胡青蓝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我省30个集体和31名个人获得表彰,宁波有4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此殊荣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

  坚持精准保护,推动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并联合海曙区委办、海曙区妇联共同牵头,成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组”,从“事前预防、事中维权、事后关护”三个方面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牵头八部门联合出台《海曙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询问办案场所,避免再次询问、二次伤害。 在全国率先探索将心理学、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知识融合在未检办案中,逐步形成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制度体系。

  多年来,团队一直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严格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别程序,根据犯罪情节,妥善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以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七色花”未检团队)

  团队在全国首创“检警一体、检医合作”的“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已运用该机制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8起,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困境儿童保护救助工作,探索监护侵害案件“刑民一体化”办案模式,设立两大未成年人救助基金,用于帮扶检察环节困境未成年人。目前,已为34名未成年人提供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278000元。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覆盖全国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探索特殊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已提供查询3万余人次,筑牢了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近三年,团队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等重要荣誉。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工作室

  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工作室成立于2015年,2017年与柴桥法庭合作,主要针对家事案件进行调解。

  工作室制订“片区负责”工作法,将柴桥划分成6个片区,每一片区产生一名大阿嫂片区长,组成70人左右的队伍,按片区进行调解。工作室建立了三色预警机制、跟踪回访机制、分级培训机制等内部管理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有序运行。

  六年来,“大阿嫂”举办庭院说法、普法入村、法治惠民服务等活动80余次,受教群众达6000多人次。此外,“大阿嫂”还助推积案化解,向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27件,成功化解10起积案。

  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余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作为余姚法院专门从事家事纠纷调处的庭室,近年来,围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制定首创了一系列有温度、有深度、更有力度的家事纠纷化解举措,成效显著。

  与妇联、公安、教育、民政等单位深度合作联动,积极构建社会力量、司法力量、行政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机制。立案庭还创新研发了“余姚解纷直通车”小程序,专设“和合家事”版块,把全市妇联主席纳入平台,与立案庭建立线上对接机制,法官“全天候”在线法律指导妇联主席调处家事矛盾、维护妇女权益;妇联主席协助法官开展家事纠纷调查、调解及判后回访帮扶等工作。立案庭先后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宁波市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郑吉薇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 律师

  郑吉薇是一位律师,也是一名党员。她致力于用自己的专业,服务更多的受众群体,曾荣获2011年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第三届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自2011年5月起,她成为宁波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至今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已整整10年。多年来,她一直心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多次在女性普法大讲堂和普法进校园、进街道等活动中宣讲法律课程,让妇女和孩子们更好地接收了法律知识。疫情期间,她和律师妈妈们一起制作预防性侵宣传手册,开展了7场女童性侵预防的普法系列讲座。

  周燕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周燕同志曾荣立浙江省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次。工作中她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思考,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法律信仰更加坚定。在长期的刑庭工作中,她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做到带头多办案、办难案,是庭里的办案模范,近三年来共计办理刑事案件近400件。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办理了一批涉及猥亵儿童罪、遗弃罪等案件。在办理未成人案件时,结合审判业务及具备的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对未成年被告人做好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害人做好保护救助工作。她作为“奉法讲堂”普法宣讲员,近年来10余次深入学校、企业、村社开展法治宣讲,积极做好司法职能延伸工作。

  沈颖婷

  慈溪市妇联基层权益部部长

  沈颖婷同志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负责,主动作为、实践创新,曾被评为全省小微企业培育监测工作先进工作者、慈溪市节能降耗先进个人等。参加妇联工作4年来,她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对接,建立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家事调查员队伍,打造“立体式维权工作链条”;她以基层妇联改革为契机,利用基层微妇联和基层网格融合,将“网格法官”与“姐妹驿站”有机结合,创新开展“家事微调”法律服务,延伸微妇联维权力量触角,实现“矛盾不出村 解决在基层”;她积极推进未成年保护部门联动,落实全国妇联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与检察院、教育局联合探索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择业禁止机制、花季关护机制。

编辑: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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