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徐欣 通讯员 陈珊珊
火灾发生时,抓紧逃生,不入险地,不贪恋财物。这是消防部门经常宣传的安全常识,可还是有人因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火灾发生时心存侥幸重返火场拿财物。2月14日晚上6点半左右,鄞州区横溪镇钱岙村一处民房发生火灾,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扑救,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监控视频
事后,在调取的监控视频中,我们看到了惊险的一幕:在火灾蔓延的几分钟后,一位身着白色外套的大姐慌慌张张地往其中一间着火民房跑去,足足过了20秒,才见她推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出来,然而,刚放下电动车,只见大姐又折返回民房中抱出了几床被子,此时已经火光冲天,浓烟弥漫,但令人汗颜的是大姐竟然又一次冲了进去,可能是房内温度攀升,没一会儿大姐就拎着一只箱子跑出来了,这一幕着实让人替她捏了一把冷汗。
记者联系到了这位“胆大”的大姐。“这间房子是我儿子租的,一年也就住上几个月。”大姐解释道,“我自己也租了一间,离我儿子那儿就十几米远,当时一看着火了,我就急得跳脚,只想着帮我儿子拿回东西,毕竟我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谋生不容易,出来以后才觉得后怕。”对于大姐如此莽撞的行为,消防救援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大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之后会好好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近期此类民房火灾高发,大家务必引起重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及时检查民房内电线是否私拉滥接,有无老化现象,如房子长时间没人居住,最好在离开之前切断总电源。再次强调,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当火灾形势无法控制时,不要盲目施救,应及时逃离火灾现场,冷静自救,不贪财物,不入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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