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6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同意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大会认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旗帜鲜明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上率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清廉宁波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我市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担当作为、务实笃行,为胜利完成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优化;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施治效果进一步叠加放大;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深化;扎实开展政治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发挥;聚焦基层“急难愁盼”,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有效维护;深入推进体制改革,监督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拓展;大力推动“四责协同”,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抓好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进一步锻造砺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紧扣“三新一高”,在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中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中一体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快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奋力推动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宁波实践,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大会提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今后五年工作总体要求,把深化规律性认识、加强前瞻性谋划、把握战略性要求、树立系统性思维、推进变革性重塑、打造标志性成果“六个工作理念”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推进八个方面工作举措,坚定不移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放大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新优势,努力开创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一是持续增强政治自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标本兼治肃贪惩腐,始终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三是持之以恒纠树并举,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四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贯彻全程;五是坚决惩治基层腐败,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六是系统集成深化改革,推动监督体系和监督效能迭代升级;七是以点带面全域共进,着力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八是锻钢铸魂淬炼队伍,在新征程中彰显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纪检监察事业,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干劲、“一刻也不能放松”的韧劲,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书写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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