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澎湃新闻从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获悉,日前该局查实一起禁飞区(亚运场馆萧山体育馆)附近空域“黑飞”行为,对涉事传媒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11日8时许,萧山公安分局城厢派出所收到无人机预警系统提示:有一架无人机正在禁飞区(亚运场馆萧山体育馆)附近空域飞行。巡逻警力到现场,运用系统平台分析出正在操纵无人机人员的大致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协同作战,民辅警迅速排查锁定目标,在一路口附近人行道将一名正在操作无人机的男子当场查获并固定物证,导出飞行记录等实时汇报至巡特警大队无人机专班。
现场找到正在操作无人机的男子 本文图均由警方供图
经查,男子名叫颜某某(36岁,衢州人),在杭州经营一家传媒有限公司,其使用的无人机为改装过的二手大疆御2pro,可以突破电子围栏限制,进入禁飞区飞行。 颜某某因承接业务,在明知无人机不能进入禁飞区飞行的前提下,抱着侥幸心理,违规操作无人机飞行进行商业拍摄,且此次飞行未向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其本人也未考取无人机操作证书。根据《浙江省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萧山警方依法对该传媒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当场查获的无人机
办案民警介绍,“黑飞”是指一些没有取得私人飞行驾照或者飞机没有取得合法身份的飞行。无人机应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若需在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上空飞行的,应当依法报请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若无人机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飞行管制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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