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顺利进行,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3月18日表决通过《关于授权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和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将分别于今年9月和10月在浙江举办——除主办城市杭州外,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5个设区市是杭州亚运会的协办城市。“筹备和举办好本次亚运会、亚残运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特别是公共安全、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无线电管理等问题,省政府和相关设区的市政府有必要规定一些临时性行政措施。”《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为保证省和设区的市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宜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
根据《决定》,浙江省政府和杭州市政府在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及延后七日内,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政府在亚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及延后七日内,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影响,在采取常规管理措施尚不能满足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圆满顺利举办的各项要求,并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必要、适度的原则,通过规章或决定的形式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无线电管理等领域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决定》要求,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规章或决定应当及时报省人大会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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