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
江北区政府今天发布一则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范围为:
东至春风云筑(不含)、永济禅寺(不含)
西至北海南路
南至北环西路
北至庄浦路
此次征收涉及的是远洲大酒店南面一处非住宅,具体门牌为江北区北海路68号,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
被征收房屋位置示意。
该征收地块西侧,是已经挂牌、将于4月19日拍卖的一宗商品住宅用地,即上图中的江北区JB14-04-10a地块,用地面积46919平方米、容积率2.8,可建楼盘体量超过13万平方米;出让起始楼面价15034元/平方米,封顶价17279.5元/平方米。
按出让规定,该地块上所建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281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付。
镇海
镇海区政府日前就庄市老街提升改造B、C、D三个地块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今年年初时候,A地块的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公告。
四个地块的位置图示如下:
据市资规局“天地图 宁波”标绘,仅供位置参考。各地块具体征收范围以政府公告为准
庄市老街提升改造四个地块,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住宅、非住宅差不多各占一半;涉及总户(家)数896户,其中住宅763户、非住宅133家。
各个地块情况如下表所示:
据镇海区政府公告数据绘制
已经确定征收补偿方案的A地块,被征收住宅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2020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的——
可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5%的货币补偿补助。
临时过渡费补助标准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6元/平方米/月,共6个月,每月不足1400元的按1400元计算。
一次性补偿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计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补偿。
另外,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如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为庄市老街提升改造A地块新建住宅(安置房套数预计约1900套,面积约17万平方米),安置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3520元/平方米——
向最接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即俗称的“靠档”)前,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价值(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与产权调换住宅房屋评估比准价换算面积的15%给予产权调换面积补助;补助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给予补助。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
“靠档”前还有公摊面积补助: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3平方米;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以上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10平方米。这部分补助面积同样不支付房款。
“靠档”部分面积给予15%的差价结算补助,在差价结算时直接核减。
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也是26元/平方米/月,时间从搬迁之月起至安置房交付后6个月;超过24个月未交付安置房的,将按规定自逾期之月起按最新的临时安置费核算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一次性补偿搬迁费,也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计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补偿。
选择拿安置房,同样也有为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10%的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庄市老街航拍资料图片。宁波晚报记者 施文/摄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B、C、D三个地块的征收补偿标准,与A地块类似。
稍有不同的是,这三个地块的被征收住宅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均为21990元/平方米;安置房也是在同一个地方、期房,但其预评估比准价格均为23490元/平方米。
记者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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